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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云说税】小规模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是否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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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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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8 16:46: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云南税务
标题: 【小云说税】小规模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是否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jY5OTEzNQ==&mid=2651963142&idx=3&sn=7b92d76ea3a8d693f9e14a309b9f56d2&chksm=8b490896bc3e8180e39dbe0856eb1d3ae0b6e56fe7565b63c766c082fdfce6f2fd38ee4ba478#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6-08
二维码: -




问:小规模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是否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


点击空白处查看答案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八、本公告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问: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使用什么系统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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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七、已经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等税控专用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设备开具发票,也可以自愿向税务机关免费换领税务Ukey开具发票。


问: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是否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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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八、本公告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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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云南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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