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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种八卦会犯法!《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二十七集话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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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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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7 14:30: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中山税务
标题: 注意!这种八卦会犯法!《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二十七集话你知!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MDc1NDQwMA==&mid=2651645423&idx=4&sn=76123657f2c077e33fc83a36280853d4&chksm=811c5260b66bdb76f3ea33c38de7da18e6635f789793ff25df3e3a5a908c14e3d625ceaae632#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6-06
二维码: -



为了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中山市普法大使善平先生巧用智慧普法新模式,抢占普法C位,运用“视觉笔记+视觉动画”新形式,绘制《善平先生普法笔记》,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融入身边的小故事、小案例之中,带您一起学习《民法典》知识!
今天
《善平先生普法笔记》
第二十七集:这种八卦也违法
来啦~~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
↓↓↓

  小美是一个刚从医科大学毕业的医学生,在学校时就喜欢八卦与追星,经常和身边的同学或者朋友谈论明星和网红的八卦。因为所学专业原因,最喜欢八卦的话题莫过于哪个明星整容了。只要是有关明星、网红整容的话题,小美一谈论便是停不下来,也热衷于和朋友分享。


  小美在大学毕业后,经过一番研究调查,发现有一家明星、网红都爱去的整容医院,便决定去这家医院工作,这样即能工作,又能八卦,小美乐在其中。


  有一天,小美在整理过往病历本时发现,自己喜欢的一个明星小红竟然也在这家整容医院“改头换面”过,小美立马来了兴致,压抑不住自己的兴奋,便给病历本拍照,发给自己的朋友和微信中的八卦群。开始和自己的八卦好友们津津乐道起来了。


  结果,一传十十传百,小红整容的事情很快便全网皆知了。小红知道此事后,十分气愤,一封律师函便发给了小美,要求小美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小美收到律师函后觉得自己十分委屈,自己只是纯粹的八卦心理,而且没有以营利为目的的分享,怎么就违法了呢?


  律师朋友知道此事后和小美私下聊了起来,告诉她确实违法了,应该和小红诚心道歉,并且赔偿损失。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小美身为医务人员,对患者的个人隐私和病历都是具有保密义务的,并且泄漏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病例,是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


  小美得知自己原来真的违法了,马上联系了小红,公开诚心地向小红道了歉,并赔偿损失,小红也欣然接受了。


  在日常生活中,大家常常认为有的八卦就只是你我之间的谈资,无伤大雅,但却忽视了被谈的那个人的感受和隐私权利。《民法典》规定的隐私保护,就是想让人与人之间的交流要注意分寸,不能随意的八卦他人隐私,尊重每一个不论认识与否的人的隐私,为社会的和谐相处,打下坚实的法律基础。


▲《善平先生普法笔记》手绘图
第二十七集:这种八卦也违法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一集:离婚冷静期!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二集:夫妻共同财产!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三集:夫妻共同债务!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四集:代位继承!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五集:默认一般保证!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六集:中介合同禁止跳单!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七集:无提示的格式条款可以主张不存在!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八集:定作人任意解除权受限制!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九集:优先承租权!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十集:合同解除权有效期一年!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十一集:免除债务需要对方同意!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十二集:公证遗嘱不优先!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十三集:遗赠扶养使老有所选!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十四集:确定自甘风险原则!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十五集: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十六集:高空抛物不再任性!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十七集:紧急情况可自助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十八集:见义勇为不流泪!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十九集:业主共有部分收益归业主!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二十集:养老无忧居住权!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二十一集:住宅建设用地自动续期!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二十二集:阻止性骚扰企业有责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二十三集:禁止非法处理个人信息!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二十四集:离婚后的补偿、帮助和赔偿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二十五集:指定监护!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二十六集:买卖不破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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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法润中山
编发:中山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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