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税年度汇算案例(一)
不如实申报或被追究法律责任

一年一度的个税年度汇算又来啦,有不少纳税人晒出了退税到账红包,也有纳税人办理了补税。但有些人打起了汇算退税的歪注意,学着网上所谓的“退税攻略”操作退税。请大家要注意,不如实申报年度汇算,影响个人纳税信用,或被追究法律责任!
今年,税务部门加大了风险监控力度,近期已陆续开展个税年度汇算申报审核工作,并发现了一些不如实申报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
虚假异议申诉
纳税人刘某2020年5月从原公司离职,对原公司预扣预缴其2020年5月的收入记录6,846.58元发起异议申诉,反映从未收到该笔收入。
税务部门对其原公司提交的离职资料、工资表、银行转账记录等资料进行核实,纳税人刘某申诉不属实,税务部门把核实情况反馈给刘某,并告知其虚假异议申诉可能产生的风险,辅导其如实申报。
案例二
少申报劳务报酬收入
纳税人郑某2020年度取得工资薪金收入89,596元,取得劳务报酬31,220.77元,无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13,200元,无其他扣除等。
郑某办理年度汇算时,删除其劳务报酬收入,仅申报工资薪金收入,导致少申报劳务报酬31,220.77元。税务部门发现后,联系郑某辅导其更正申报,补缴税款689.14元。
案例三
虚报其他免税收入
纳税人雷某2020年度取得综合所得123,493.72元,其他免税收入105,512.00元,专项扣除14,904.69元,专项附加扣除0元,应纳税所得额0元,应纳税额0元,已缴税额1,307.67元,申请退税1,307.67元,风险监控发现异常。
根据政策规定,生育津贴、工伤保险待遇等符合条件的免税收入,需进行税收优惠备案。
税务部门联系雷某了解其所填报的其他免税收入性质,雷某表示该项“其他免税收入”是年终一次性奖金,不太清楚填写规则才填到该处,属于错误填写,税务部门辅导其更正申报并补税1,031.53元。
案例四
虚报大病医疗
纳税人刘某2020年度取得综合所得75,765.31元,专项扣除4,567.39元,专项附加扣除29,000元,其中大病医疗扣除金额5,000元,应纳税所得额0元,应纳税额0元,已缴税额316.73元,申请退税316.73元。
税务部门联系刘某了解其所填报的大病医疗扣除,刘某闪烁其词,说有票据,税务部门辅导其提供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截图。次日,税务部门再次电话联系,耐心宣传大病医疗扣除政策,并强调不如实申报的法律后果,引导其诚信纳税。刘某承认自己错误填报,没有符合大病医疗的扣除支出。经辅导后,刘某已删除大病医疗采集信息,更正申报。
案例五
虚报继续教育
纳税人李某2020年度取得综合所得105,260元,专项扣除4,647.97元,专项附加扣除39,600元(其中子女教育12,000元、继续教育3,600元、赡养老人24,000元),应纳税额30.36元,已缴税额858.36元。申请退税828元。
税务部门联系李某了解其所填报的继续教育情况,辅导其继续教育扣除政策,李某承认将以往年度的证书填写在2020年度扣除,税务部门辅导其更正申报。
特别提示
税务部门提醒您

税务部门每年将利用相关部门的共享信息,对个税年度汇算进行事后抽查。
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情况将纳入个人信用管理。纳税人需要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提供虚假资料申报享受税收优惠、不配合税务检查、虚假承诺等行为,都会对个人信用产生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采取隐瞒收入、编造虚假扣除等手段逃避缴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然,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时,如果因为非主观故意的原因,提交的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年度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对于系统预填的收入和扣除数额、已预缴税额等数据,请勿随意改动。确实与实际不符的,请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并留存相关资料备查。对相关数据有疑问可查询收入纳税明细,如有误,请与扣缴义务人沟通,要求更正;若发生没有统计到的收入、已缴税额需要自行增加的,需有税款缴纳记录等证明材料。请勿为了获取退税而随意增删修改收入、扣除项目及已预缴税额等。
纳税人如果已进行了年度汇算,并发现错误,请及时在汇算期结束前(6月30日)更正申报,依法补缴税款或申请退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编发:东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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