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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闻】沈阳市税务局:沈阳实现“十税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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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4 05:0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沈阳税务
标题: 【税闻】沈阳市税务局:沈阳实现“十税合一”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zUzMDIyNw==&mid=2663705641&idx=6&sn=31c1f22d32396f98e347c7a8c6b73615&chksm=8baf3435bcd8bd239a16c630f8baa0868c48e3e3251e5b443274686097946efc5d2441f9a802#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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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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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沈阳市全面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成功实现“十个税种一次申报”。当天记者在办税服务厅看到,很多企业办税人员为流程的优化升级“点赞”。
在和平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辽宁省公路勘测设计公司会计李木子登录电子税务局,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很快完成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的纳税申报,并领取到完税证明。“我们公司涉及十个税种中的三个,以往光是报表就要填写好几张。合并申报不仅缩短了办税时间,还降低了申报错误概率。”李木子说。
沈阳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负责人告诉记者,6月1日起,全市纳税人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只需要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即可完成申报。
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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