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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年度缴费基数与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可以一键申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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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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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4 05:05: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厦门税务
标题: 社保年度缴费基数与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可以一键申报啦~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zAxODIwMQ==&mid=2652373956&idx=1&sn=e5e017b1807cf72c8352030c8f115a08&chksm=8b4bebf2bc3c62e4c79f9fc42bc148faa29376dde31107f8e1d3fe40d7ce706d004615bdc8bc#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6-03
二维码: -



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减少企业在不同政府部门之间办理申报的次数,为企业提供更便捷的申报方式,厦门税务与住房公积金中心共同开发了社保缴费基数年度申报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年度申报一键办理功能。
自2021年6月2日起,
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
一键申报
社保年度缴费基数和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




戳视频,快速get操作流程↓





具体操作步骤
1.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社保业务】——【社保年度基数与住房公积金基数一键申报】:

  2.选择【社保年度基数与住房公积金基数单个申报】:

  3. 进入菜单时显示当前单位的在职人员信息名单:

4. 填写缴费基数后,点击提交:



申报结果查询

点击【社保年度基数与住房公积金基数年度申报结果查询】

  即可查询申报结果

  小贴士:如申报信息填写错误 ,在申报期间内可多次申报,以最后一次申报信息为准。


温馨提示
请注意啦!


1
企业参保单位应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参保职工的上年度(2020年1-12月,下同)月平均工资,作为社会保险2021年度缴费工资的依据。工资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国家统计局1号令)执行。

2
在5月1日-—6月25日期间内单位新增人员如无基数变化的,可不办理年度申报,税务部门自动以单位增员申报的工资作为下一社保年度的社保缴费基数。

3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相关规定请前往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查询。

4
一键申报后,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申报结果将同步至住房公积金中心,并与社保缴费基数申报结果同时反馈参保单位。

5
申请预申报的单位,其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低于公布的年度基数下限或高于上限的,系统最终将自动调整到下限或者上限。
为方便参保单位,
电子税务局后续还将推出批量申报功能,
敬请期待!


一键申报功能刚刚上线,可能存在不足与缺陷,欢迎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我们将根据你们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系统,为大家提供更优质的网上申报服务。


  来源:厦门税务
供稿:社会保险费处、纳税服务处、第三税务分局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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