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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走出去”|【个税汇算倒计时】中英日韩四语图解个税年度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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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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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4 02:35: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深圳税务第三分局
标题: 助力“走出去”|【个税汇算倒计时】中英日韩四语图解个税年度汇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zNzI2MzcwNg==&mid=2650416364&idx=2&sn=87dcffee11367d2724d726c3dc7520b3&chksm=f0c5cad9c7b243cf85efa833041dc85909d27990b5ac30df7836cb773505eda2ebd34650ee83#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6-03
二维码: -



多语言折页
它,短短两页纸,囊括了居民个人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重点要点;
它,用四种语言,以图解形式,旨在通过精细的服务诠释专业的内容,帮助在粤创业打拼的您更好地理解年度汇算;
读了它,让您更直观地了解年度汇算,让您迅速入门个税年度汇算。

一份宣传折页,四种国家语言,深入浅出带您了解年度汇算。
政策
根据个税法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不满183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外籍个人满足居民个人条件的,要按规定办理中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税年度汇算。

“无住所个人预先判定为非居民个人,因延长居住天数达到居民个人条件的,一个纳税年度内税款扣缴方法保持不变,年度终了后按照居民个人有关规定办理汇算清缴,但该个人在当年离境且预计年度内不再入境的,可以选择在离境之前办理汇算清缴。”——《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
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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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文版



  来源:广州税务、深圳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
深圳市税务局
第三税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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