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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5号文件增量留抵退税政策纳税人如何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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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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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3 03: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吐鲁番税务
标题: 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5号文件增量留抵退税政策纳税人如何申请退税?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xNzgyNzQ0Mg==&mid=2247499438&idx=3&sn=825f1d23ca8a7ab179a58e7c9d25a411&chksm=97f16fb3a086e6a51daa60e66496eeecaba4439255811650340224f7a3b6a28c987c0eb3261c#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6-02
二维码: -

问: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5号文件增量留抵退税政策纳税人如何申请退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5号)规定的纳税人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2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45号)第三条的规定办理相关留抵退税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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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吐鲁番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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