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76
  • Tax100会员 33757
查看: 366|回复: 0

【“最多跑一次”办事指引清晰话你知】(三)增量房申报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4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2409
2021-6-2 05:5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广州税务
标题: 【“最多跑一次”办事指引清晰话你知】(三)增量房申报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xMzU0ODQ5Mw==&mid=2247526607&idx=1&sn=92ff506179c3a0da9e774f8be6fb94e6&chksm=f951a16dce26287b97dd36adf395bbf47616a0e5fc3516fb84728261cff362c6dbdf739e7df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6-01
二维码: -


“最多跑一次”办事指引

(三)增量房申报
增量房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填报《增量房申报表》,向税务机关进行相关项税(费)种的纳税申报。

今天,我们第三期“最多跑一次”指引就为大家介绍增量房申报:

办理渠道
(一)线上办“一次不用跑”
广州税务增量房智能办税应用是面向自然人的一款移动互联网应用,已通过实名认证且开发商已进行数据采集的纳税人可通过微信端实现房屋(住房和非住房)交易契税、印花税自助申报以及缴税。(微信端申报时,实名认证手机号和微信绑定手机号应当一致)
1.“广州税务服务号”微信公众号
01

02

03

2.“粤税通”微信小程序
点击“我的不动产税费—房屋买卖—广州市房产交易智能办税系统”进入。

(三)办税服务厅“最多跑一次”
预约成功后,需提供资料:
资料名称
报送条件
1.购房发票
必报
2.商品房购销合同
已实现商品房网签信息实时共享的可不提供。
3.购房人身份证明
购房人为自然人
4.购房人营业执照
购房人为单位
5.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
购房人申请家庭唯一住房契税优惠的提供,已实现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实时共享的可不提供。
6.购房人户口簿(包括首页及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页)
申请家庭唯一住房契税优惠的提供,已实现户口本登记信息实时共享的可不提供。
7.购房人婚姻情况证明
申请家庭唯一住房住房契税优惠的提供,已实现婚姻登记信息实时共享的可不提供。
8.预售房面积差异报告
属于预售房的提供。

纳税人提供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轻松实现办税厅办理“最多跑一次”。
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7〕第224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海珠区税务局
编发:广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办税日历】
动图版“2021年度办税日历”来啦!收藏够用一年
【预约规则调整】
关于调整全市办税服务厅预约规则的通知
【服务时间调整】
关于调整全市办税服务厅对外服务时间的通知


765_1622584247844.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