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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1年第9号),自2021年6月1日起,在全国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今天继续和小编一起学习使用电子税务局申报契税常见问题
三、电子税务局分税种问题解答
(三)电子税务局契税常见问题
Q
37.在契税税源采集时,选择“税源类型”时找不到需要采集的土地或房屋信息该如何处理?
答:检查该项土地或房屋的出售方是否进行“土地出转让信息采集”或承受方是否已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
Q
38.在进行契税税源采集时,“成交价格是否含税”选择“是”,“计税价格”栏仍与“成交价格”相同,该如何处理?
答:“成交价格是否含税”选择“是”时,“计税价格”需要手动录入,系统不会自动换算计税价格。
Q
39.在契税税源采集时,选择“减免性质代码”为“减征”类,系统带出“减免税额”与“应纳税额”相同,该如何处理?
答:选择“减免性质代码”为“减征”类时,系统无法自动判定减免税具体金额,默认带出数为全部减征,此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手动录入正确的减免税额。
Q
40.“减免性质代码”内容太多,如何快速寻找到需要的减免项?
答:在“减免性质代码”栏,直接输入关键字,可快速定位相应的减免事项。
前期回顾: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问题解答(一)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问题解答(二)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问题解答(三)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问题解答(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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