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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行税合并申报服务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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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2 04:40: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京平谷税务
标题: 财行税合并申报服务提醒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ODAxNDQzNg==&mid=2650683885&idx=1&sn=84e7f15e45d73523bb428b472bed7c1f&chksm=83d65066b4a1d970dfe3ce2b930e976fd6ccce8950ac739dcc8a025fa4b8ad9c76bceb486ea2#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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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行税合并申报服务提醒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自2021年6月1日起,我市纳税人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含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时,进行合并申报。请您进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模块,分别进行税源采集和纳税申报。为了方便您申报,您可以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网站(网址:http://beijing.chinatax.gov.cn/ ),点击“财行税合并申报专栏”,我们制作了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和视频方便您自助学习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平谷区税务局
END

来源:北京平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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