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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实施的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怎么操作?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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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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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1 04:37: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东莞税务
标题: 6月1日起实施的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怎么操作?看这里!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5MTY0NDQ4NA==&mid=2247514769&idx=2&sn=0e9bdc21fa99dc365ea394cdd966005e&chksm=fe2928bac95ea1ac97e6ea31a2d5e5eb4941658b9f8a052c28dae0fd90902632b8120f6a44e6#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5-31
二维码: -




财产和行为税
合并申报

前言
为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申报负担,东莞市税务局按照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统一部署,围绕服务市场主体,对财产和行为税(含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进行合并申报,通过精简申报表单,简化办税资料,优化系统功能,进一步减轻办税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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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编发:东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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