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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税务局关于暂停全市企业职工社保费征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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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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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1 02: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随州税务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税务局关于暂停全市企业职工社保费征收的公告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xODkwNjcxMQ==&mid=2247491094&idx=1&sn=4135e09863eb116d61507f11b5e52956&chksm=f980e82ecef76138859a16dda37148f25816f533658eab5a2ede6c64aa8b2436925bced34343#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5-31
二维码: -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我市将启用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对原系统进行停机切换。现将暂停全市企业职工社保费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6月2日17点30分起,暂停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征收业务(含线上)。为确保费款及时入库,请采取银行端查询缴费和手工转账(开具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方式缴费的参保单位至少提前3天办理。到期如未缴纳,则待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启用后重新核定缴费,届时将征收利息和滞纳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保费不受此次系统停机影响,仍可正常征收。
二、2021年6月10日8点30分起,恢复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医疗、生育保险征收业务;待2021年6月16日,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启用并恢复社保经办业务后,恢复企业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费征收业务。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税务局
  2021年5月27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税务局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
审核: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税务局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
编辑: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税务局
  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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