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31
  • Tax100会员 27965
查看: 572|回复: 1

[晶晶亮的税月] 除了专票,这些票据也可抵进项,你知道吗?

730

主题

1858

帖子

2892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2892
2020-4-16 15:4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精选公众号文章
公众号名称: 晶晶亮的税月
标题: 除了专票,这些票据也可抵进项,你知道吗?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3-21
原文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u4nTN6xp0cLNiBZRUGJARg
备注: -
公众号二维码: -
本帖最后由 平井桃桃桃 于 2020-8-13 17:00 编辑

除了专票,这些票据也可抵进项,你知道吗?
内容来源:晶晶亮的税月

    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有些票据也可以抵扣进项,大家都了解吗?今天我们一起梳理一下


01
农产品类


   农产品收购发票

  农产品收购发票是指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个人收购自产免税农产品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的发票。
  农业生产者个人,是指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其他个人。
发票
样式
属于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左上角会打印“收购”字样。
抵扣
税额
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抵扣
方式
无需认证或勾选抵扣,直接根据票面计算抵扣。
申报
抵扣
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符合加计扣除情况的部分,其加计扣除税额按票面上注明的金额×1%填入第8a栏。



   农产品销售发票

  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自行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抵扣
税额
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扣除率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抵扣
方式
无需认证或勾选抵扣,直接根据票面计算抵扣。
申报
抵扣
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符合加计扣除情况的部分,其加计扣除税额按票面上注明的金额×1%填入第8a栏。



02
通行费类


          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道路通行费

  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发票
样式
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
抵扣
税额
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抵扣
方式
需要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勾选抵扣确认。
申报
抵扣
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桥、闸通行费

  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抵扣
方式
无需认证或勾选抵扣,直接根据票面计算抵扣。
抵扣
税额
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申报
抵扣
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8b栏“其他”。



03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类

  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中,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抵扣
方式
无需认证或勾选抵扣,直接根据票面计算抵扣。
样式与抵扣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申报
抵扣
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8b栏“其他”,并同时填写在第10栏“(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


点评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u4nTN6xp0cLNiBZRUGJARg  发表于 2020-4-16 16:03

本帖被以下淘专辑推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