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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小规模纳税人,从2021年4月1日起享受小微优惠时我该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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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1-5-31 19: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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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喀什税务
标题:
我是小规模纳税人,从2021年4月1日起享受小微优惠时我该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0Nzg1NDM5NQ==&mid=2247501661&idx=3&sn=ec4cac8ed17a21ca94e75fe8997cd0e0&chksm=e9ab2309dedcaa1f009f6f72c6369a5d5a71255990e7658a94ac481063403c6222f2b7be9d2d#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5-26
二维码:
-
Q
1.问:自2021年1月1日起,水土保持补偿费的缴纳期限、方式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1号)规定:“ 三、水土保持补偿费自2021年1月1日起,由缴费人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缴纳。按次缴纳的,应于项目开工前或建设活动开始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按期缴纳的,在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Q
2.问:我是自行缴纳社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在使用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办理年度汇算时,如何填报已经缴纳的社保费用相关信息?
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的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栏目下的“专项扣除”模块,按照缴费月份据实填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额。缴费凭证号为非必填项,如纳税人确实没有凭证号的,可填写“暂无”并在备注中详细说明缴费日期、缴费基数等情况。
Q
3.问:我是小规模纳税人,从2021年4月1日起享受小微优惠时我该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Q
4.问:我想问一下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什么情况下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答:如果您在2020年度是非居民个人,无需办理年度汇算。如果您是居民个人,且2020年度取得综合所得时您的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
(1)2020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年收入合计不超过12万元的;
(2)2020年度应补缴税额不超过400元的;
(3)2020年已预缴个人所得税与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一致的;
Q
5.问:个人所得税APP卸载后,我之前填报的数据还在么?
答:个人所得税APP填报的数据都会存储在税务机关服务器上,卸载个人所得税APP后,同一手机再次安装或者更换其他手机安装个人所得税APP,登录后依然可以看到原先填报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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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喀什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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