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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一周咨询热点(之三):制造业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如何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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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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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28 03:5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延安税务
标题: 12366一周咨询热点(之三):制造业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如何加计扣除?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zNTE3NzA3Mg==&mid=2247503617&idx=5&sn=d6fffa18a532e90eab97b66d9a5655c1&chksm=fa8bfd1ecdfc7408d95060c4839cb8f8f382e98bcdc04483ac5e469ac88d0d2b872becd7df58#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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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制造业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如何加计扣除?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规定:“一、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本条所称制造业企业,是指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享受优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企业。制造业的范围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574-2017)确定,如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从其规定。收入总额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执行。”
来源:陕西税务
编辑:市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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