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销售额该如何计算?
是选择按月申报还是按季申报?
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多个月租金如何适用政策?
申报表应该如何填写?
本期税知晓直播间将一一为您解答。
全程干货期待您的参与!



海报设计制作:国家税务总局仁化县税务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供稿:韶关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
作者:刘燕林
制图:邓 婷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编辑:姜新娣
责编:陈云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