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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当月开具了红字发票,该如何填写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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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28 00:05: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六安税务
标题: 企业当月开具了红字发票,该如何填写申报表?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MTkxMjcxMw==&mid=2649855348&idx=1&sn=e7914fd738f064318eb155c95404c015&chksm=88701a12bf07930413ac0dacf0fb45e9c23bc8d5f3bfdb084464de43c315b2aea94567aa3448#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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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纳税人对常规的增值税报表申报都是比较轻车熟路的,但一旦遇到有开具红字发票的月份,就对申报表无从着手,那红字发票的申报表该如何填写呢?今天税小皖带大家一起梳理一下一般计税与简易计税两种计税方法下的红字发票该如何申报,来看看它们有何不同吧~
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开具红字发票?

开具情形:只有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等情形,且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销售折让,才可开具红字发票。
也就是说红字发票不能随意开具、随意冲回。税务机关在检查中会对纳税人红字发票进行事后抽查,如果不是因为上述原因随意开具红字发票的会给予处罚

一般计税与简易计税的
主要区别
除了两者的适用范围、税率和是否能开具专票的不同,最主要的就是两者“应纳税额”和“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同。
● 应纳税额: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 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通常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计税方式下如何填报?
案例1 安康销售有限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4月由于某公司退货开具了一张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金额-100000元,税额-13000元;4月销售电脑,企业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00000元,税额26000元,当月没有抵扣进项税,前期留抵税额10000元,该如何填报申报表?
解析:产生这张红字专票的原因就是由于退货导致这笔销售业务取消了,原来缴纳的13000元的销项税需要退回,那么我们申报时候,企业开具的红字发票的金额可以直接冲减当期销售额。
企业当期不含税销售额100000元(200000-100000),应纳税额26000元(200000×13%),红字发票应退13000元(100000×13%),所以当期应纳税额是13000元(26000-13000),又存在上期留抵税额10000元,故当期实际应纳税额3000元(13000-10000)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 附表一)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人申报表 主表)
案例2 安康销售有限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21年4月开具了一张红字普通发票,该货物是免税货物,金额-200000元,税额-0元;4月销售电脑,企业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00000元,税额26000元,当月也没有抵扣进项税,前期留抵税额15000元。
解析:申报时候按照红字发票数值在免税销售额中填写负值即可。因为免税货物在前期实质并没有缴纳税款,所以负数申报不会影响留抵税额、当期开具的专票销售额和税额等其它信息,只是冲减了普票销售额。
企业当期不含税销售额200000元,当期应纳税额 26000元(200000×13%),又存在上期留抵税额15000元,故当期实际应纳税额11000元(26000-15000)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 附表一)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 主表)



简易计税方式下如何填报?
案例3 六福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选择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2020年4月,有一批在3月按1%开具专票并销售的货物发生退货,4月自行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0000元,税额-1000元;5月销售家用电器,企业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放弃1%,而开了3%的专票,金额400000元,税额12000元;6月无业务发生。假设减征额无期初余额。
解析:这种情况下,企业开具的红字发票的不含税销售额和税款可以抵减当期销售额和税款。企业当期不含税销售额300000元(400000-100000),当期应纳税额12000元(400000×3%),红字发票应退1000元(100000×1%),所以实际当期应纳税额是11000元(12000-1000)。
由于3月时是按1%开具的专票,享受了增值税减免,故在申报时也要对减免的2%的2000元税额进行负数红冲(100000×2%=2000)
本期应纳税额9000元(300000×3%)
本期应纳税减征额-2000元
实际应纳税额11000元

(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小规模纳税人)
案例4 安康销售有限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4月开具了一张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简易计税,征收率5%,金额-100000元,税额-5000元;4月销售办公桌,企业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00000元,税额26000元,当月没有抵扣进项税,前期留抵税额20000元。
解析:由于简易计税不存在期末留抵,所以如果开具了红字发票,冲销的销项税额5000元并不与上期期末留抵税额20000元直接合并,而是单独形成负数冲减应纳税额。本期应纳税额6000元(26000-20000),实际应纳税额1000元(6000-5000)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 附表一)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 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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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晓雪
审核:孙选 田先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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