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540
Tax100会员
33463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辽宁
›
【收藏】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问题解答(二)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黑神话:悟空》何以“出道”即“神话”:税惠政策助大圣们取得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348
|
回复:
0
【收藏】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问题解答(二)
[复制链接]
辽宁政策君
辽宁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11095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1万
积分
版主
积分
11095
发消息
2021-5-27 05:06:18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沈阳税务
标题:
【收藏】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问题解答(二)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zUzMDIyNw==&mid=2663705322&idx=2&sn=c52ef27579759e86ac0cfbc6601076ba&chksm=8baf32f6bcd8bbe06693dfe063e1279e06791715e209a18f4d15bb9f4031d8d6174324927dc1#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5-26
二维码: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1年第9号),自2021年6月1日起,在全国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前几天整理了第一部分基本政策问答,今天快和小编一起学习第二部分电子税务局通用问题吧!
二、电子税务局通用问题解答
问
12.如何进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答:【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必须先采集税源信息,再进行申报。进行税源信息采集,点击【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界面的“税源采集”进入对应税种的税源信息采集。税源信息采集完毕后,回到【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界面,勾选需要申报的税种,点击“下一步”进入申报信息确认界面,确认申报信息无误后,点击“申报”,完成申报。
问
13.纳税人如何进行多个税种的申报?
答:目前【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模块可实现一次性申报单个或者多个税种:纳税人可对单一税种先进行税源信息采集,同时完成申报,再依次申报下一税种,从而完成多税种申报;也可将所有税种的税源信息采集完毕后,在【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模块勾选多个税种完成申报。
问
14.在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界面,勾选多个申报期限不一致的税种同时申报,税款属期怎么选择?
答:依据需要申报的税种的时间跨度,选择一个合适的时间选项,将所有需要申报的税种包含进去。如:纳税人A在2021年7月18日需要申报2021年二季度的房产税(按季申报)、2020年6月的资源税(按月申报)、2020年6月21日的印花税(按次申报),因为以上税种房产税的时间跨度最大,所以按照房产税的时间选择即可,即选择4-6月份即可。对于无法直接选择时间区间的,也可选择最后一个“自选”选项,然后人工录入税款所属期起止。注意事项:尽量准确选择时间区间,同时在点击“下一步”后仔细核对 “申报表信息”,避免多申报和漏申报。
问
15.进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模块是否可以直接查询已采集未申报的税源信息?如何操作?
答:可以。进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模块后,右上角的“税款属期”选择“自选”,表头最下面会出现“税款所属期起”、“税款所属期止”选项,纳税人可自行选择,在“申报表信息”中勾选 “序号”旁空格,该所属期内已采集未申报的税种前的空格会自动勾选,纳税人可进行取消勾选的操作,选择申报的税种,点击“下一步”进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页面完成申报操作。
问
16.小规模纳税人是否还可享受普惠性减免优惠政策?为何在税源信息采集中未找到对应减免项?
答:可以。如果纳税人是小规模纳税人,在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统一受理界面,“本期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可自行勾选“是”或“否”,纳税人可选择享受普惠减免优惠。一般纳税人则默认为“否”,且不可改动。
问
17.填写“税源信息采集”并保存后,是否可以再次修改或者作废?
答:已采集未申报的税源信息采集表,允许修改或者作废;已采集并申报的税源信息采集表,在申报作废前,只能修改,不能作废,申报作废后可以作废税源信息采集表;已采集并申报,且税款已入库的税源信息采集表,只能修改,不能作废。
具体操作:纳税人可通过重新进入“税源信息采集”模块修改税源信息,录入相应的税款所属期后通过点击“查询税源”(WEB端)或“查询”(客户端)查询到已采集的税源信息,点击税源“修改”可对税源进行修改操作。
问
18.纳税人多个税种同时申报的,作废和更正时是否需要多个税种同时更正和作废?
答:不需要同时更正和作废。点击进入作废或更正页面后,系统会查询显示已申报数据信息,纳税人可自行勾选需要作废或者更正的税种,完成作废或者更正操作。
问
19.申报作废是否可以同时作废其关联的税源采集信息?
答:不可以。申报作废只能作废《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表》,无法同时作废其关联的税源采集信息,纳税人在作废申报表后,需再次进入“税源信息采集”模块,点击页面左上角的“作废”按钮进行作废。(只可以作废未申报且未缴款的税源信息)
问
20.为何直接进入“申报更正”模块无法完成更正申报?
答:更正申报需先进入“税源信息采集”模块进行修改,保存成功后,再进入“申报错误更正”模块,点击“计税”按钮,带出修改后的申报数据,确认后点击“保存”按钮,完成更正操作。
问
21.零申报的纳税人是否需要进行税源信息采集?
答:需要。零申报的纳税人仍需进行税源信息采集,才可进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模块完成申报。
来源:辽宁税务
往期回顾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操作指导(一)
扫 描 二 维 码
关 注 沈 阳 税 务
微博
微信
头条
温馨提示:本文不作为政策执行的依据!纳税人具体执行前,请详细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北京
浙江
河北
上海
湖南
安徽
河北
浙江
法律法规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