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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津人社办函〔2021〕98号 市人社局关于开展“迎新春稳岗留工送培训”专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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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rss.tj.gov.cn/zhengwugongkai/zhengcezhinan/zxwjnew/202102/t20210210_5356433.html
发文单位: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编号: 津人社办函〔2021〕98号
文件名: 市人社局关于开展“迎新春稳岗留工送培训”专项工作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1-02-1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市人社局关于开展“迎新春稳岗留工送培训”专项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迎新春稳岗留工送培训”专项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1〕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充分发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效能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4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市人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委市扶贫支援办市总工会市妇联关于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通知》(津人社局函〔2021〕2号)相关要求,切实面向广大留岗劳动者做好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企业组织职工开展稳岗留工职业技能培训

    各区人社部门要结合稳岗留工实际,鼓励各类企业对调休不歇班和留岗职工提供精准化、针对性培训服务,开展灵活多样的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企业可通过自有企业培训中心或委托职业院校、培训机构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技能培训。

二、组织实施以工代训

各区人社部门要把以工代训作为稳岗留工送培训的重要举措,抓好以工代训扩就业稳就业工作。根据人社部《通知》要求,《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97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以工代训政策受理期限延至2021年12月。以工代训补贴不计入劳动者每年3次培训补贴范围。各区人社部门要优化经办服务,做好以工代训各项服务管理工作,提高补贴审核发放效率。

三、支持开展线上培训

支持企业根据职工意愿,利用市人社局遴选认定的30家线上培训平台,开展职工线上职业技能培训。企业可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岗位需求和培训对象接受程度等因素,自主选择线上培训资源,开展线上理论培训和线下实操培训,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活动期间,人社部向社会遴选推荐的54家线上培训平台将提供“不断线”服务。“中国职业培训在线”、“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技能大师在线培训”、“新职业学习平台”、“就业创业和职业培训在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网”等人社部所属线上培训平台,将免费提供线上培训资源及视频课程、电子书、课件、动画等职业培训教学资源。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各区人社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稳定外地职工留津过节、稳岗培训的重要意义,春节期间做好服务预案、坚持服务“不打烊”。要通过互联网平台、劳动保障平台加强政策宣传,细化具体经办流程、精简要件,公布经办窗口、咨询电话,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好“迎新春稳岗留工送培训”专项工作。

(二)各区人社部门要加大培训监管力度,加强政策宣讲,指导企业规范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发挥好培训补贴激励引导作用,避免出勤率不达标、随意调整教学计划、以实际生产代替培训等问题的发生。 


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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