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442
  • Tax100会员 33463
查看: 323|回复: 0

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温馨提示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1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1095
2021-5-26 02:55: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锦州税务
标题: 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温馨提示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zMzM4ODE3Mw==&mid=2247508962&idx=1&sn=ed7dd5a38d78f27b5f842a342452f6d0&chksm=e8848200dff30b169bd7fe03bce0a9742116059bd70e57386add985fa9018e058c48e9b63c50#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5-25
二维码: -

尊敬的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提醒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简易申报的法定申报期限为3月1日至5月31日。如果您2020年度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入额合计在6万元以下(含)没有境外所得且预缴过个人所得税,请您在5月31日前办理年度汇算简易申报并申请退税,简易申报非常简单,只需您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中填写您预缴的税额即可。
收入额合计的计算方法为2020年您的全部应发工资+全部税前劳务报酬×80%+全部税前稿酬×56%+全部税前特许权使用费×80%-其他免税收入。如果您在5月31日后办理则需要完整填写您的收入、扣除信息后才可以申请退税。请您根据您自身情况及时办理,以免您的权益受损。
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


推荐阅读
No1
? 锦州市个人社保多元化缴费指南
No2
? 提醒!这些情形没有发票也可税前扣除
No3
? 制造业企业发生的委托研发费用,可以按照100%比例加计扣除吗?
  来源:锦州税务

点分享

点点赞

点在看
183_1621968931461.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