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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入倒计时 这十个问题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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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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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22 05:35: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哈尔滨税务
标题: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入倒计时 这十个问题请注意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zMjQwMTkyNg==&mid=2247496687&idx=1&sn=f5eec8d26aa4666ba678c0ae6c6ecfd2&chksm=e897ce86dfe047900e22971f2f6c8d8ad0bc5935b752cd9ee043d4794116090c157af27c33b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5-21
二维码: -

01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到什么时间?
纳税人应在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并结清企业所得税税款。年度中间停止经营活动的,在停止经营活动后60日内完成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并结清企业所得税税款。
02
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使用什么版本的申报表?
查账征收企业使用的申报表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中发布的修订版本。核定征收企业、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使用申报表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2号)中发布的修订版本。
03
修订后的申报表与以往年度规则不同时是否需要调整?
本次A类纳税申报表修订版适用于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规则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不一致的,不追溯调整。
04
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有哪些途径?
目前我市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申报方式主要包括网络申报与直接上门申报。
为了简便纳税人申报操作、确保正确享受政策,税收征管系统支持“自动识别、自动计算、自动成表”功能,同时,电子税务局也已经具备相关功能的配置。为了帮助纳税人提高申报的效率和准确性,推荐尽量通过电子税务局客户端进行申报,并且使用风险提示服务功能进行扫描,提高申报准确性,减少涉税风险。
05
汇算清缴结束后纳税人是否可以更正申报?
申报期结束后,纳税人如发现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写有误的,可以进行更正申报。如更正后需要补缴税款,将按日加收滞纳金。
06
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资产损失如何报送?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的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07
纳税人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需要履行什么程序?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相关表单“以报代备”的形式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公告》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08
小型微利企业有哪些免填的表单或项目?
为减轻小型微利企业填报负担,便利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8号),对采取查账征收方式的小型微利企业可免于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的 “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
09
企业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全额税前扣除需留存什么资料?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捐赠人凭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办理税前扣除事宜。
10
如何判断企业是否属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
END
来源:企业所得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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