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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委托机构代办个税汇算,这些要点需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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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1-5-20 0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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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连云港税务
标题:
【个税】委托机构代办个税汇算,这些要点需知道!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OTA3Njc2NA==&mid=2651229082&idx=2&sn=39a1ae87cf2109543a3527fdfc9928ac&chksm=803ea869b749217fd12e6ef96f4ac522a4247ddee2880b766cde87aa993e25839ef996075f3c#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5-19
二维码:
-
个税汇算
依据政策规定,
3月1日至6月30日
为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办理时间。纳税人可优先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的手机APP端、网页Web端办理年度汇算自行申报,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今天
苏小税就为大家
详细介绍如何通过委托代理方式
办理个税年度汇算
系统提供【委托代理关系管理】功能,纳税人可用于建立和终止委托关系。委托关系建立的发起人只能是纳税人。受托机构无权发起,只能选择接受或拒绝。委托关系建立后双方都有权进行终止。
系统目前提供了三种发起委托申请的方式,纳税人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的手机APP端、网页Web端,或者到税务大厅发起委托申请。接下来为您介绍手机APP端和网页Web端的操作。
手机APP端
您可以通过手机APP端建立、管理与受托机构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登录手机APP后点击页面下方的【办税】-【委托代理关系管理】进行建立和管理。
(1)如果您是用居民身份证注册的,选择委托年度后,可直接进入表单填写页面;若您是使用其他证件注册的,还需要填写境内累计居住天数信息;必须选择已开通该项服务的受托机构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并且填写或选择您本人的银行账户信息(为避免退税失败的风险,建议您选择一类银行卡)。
(2)填写完毕后,则完成了委托申请,待受托机构接受委托后,该委托生效。
(3)修改。在委托代理关系管理页面,选择需要修改的记录,进入详情后点击页面下方的【修改】按钮,修改相关信息后保存。
(4)撤销。在委托代理关系管理页面,选择需要撤销的记录,点击详情下方的【撤销】按钮即可。
(5)终止。在委托代理关系管理页面,选择需要终止的记录,点击详情下方的【终止委托】按钮,填写终止原因后点击确定。
网页Web端
您也可以通过网页Web端建立与管理和受托机构的委托代理关系。登录网页Web端后点击页面的【我要办税】-【委托代理关系管理】进行建立和管理。
(1)选择委托年度,填写受托机构、银行账户等相关数据项后提交。
(2)信息填写完毕后提交委托申请,待受托机构接受委托后,该委托生效。
(3)修改。在委托代理关系管理页面,选择需要修改的记录,进入详情后点击页面下方的【修改】按钮,修改相关信息后保存。
(4)撤销。在委托代理关系管理页面,选择需要撤销的记录,点击详情下方的【撤销】按钮即可。
(5)终止。在委托代理关系管理页面,选择需要终止的记录,点击详情下方的【终止委托】按钮后填写终止原因即可。
划重点1:
纳税人名下只能存在一条有效的委托代理关系。
划重点2:
委托管理的状态为“待对方确认”时,您可以撤销;若状态为“已生效”时,您有权终止该委托关系;若状态为“对方拒绝”时,您可以重新与其他受托机构建立委托关系;“对方申请终止”的,您可以接受或拒绝,接受的委托关系失效,拒绝的委托关系恢复。
纳税人发起委托关系建立的申请后,由受托机构的法人、财务负责人或被授予代理申报办税权限的办税人员,登录网页Web端进行管理(受托机构需要先开通代理办税权限)。受托机构对委托代理关系的管理操作如下:
(1)通过扫码或输入账号密码的方式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的网页Web端。
(2)登录后,点击【代理办税】进入【委托申报】办税菜单,选择企业,进入代理办税功能。
(3)点击左侧的【委托管理】菜单,可以查询、受理名下的委托信息。
(4)选中纳税人后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接受或拒绝。点击【接受委托】的委托关系生效,点击【拒绝委托】的委托关系不生效。
(5)若您想终止与某纳税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可以选中该纳税人后,点击【终止委托】,待纳税人确认后委托代理关系失效。
1.使用委托代理申报的方式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的,需要先申请开通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委托申报功能(已在税务机关采集基本信息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自动开通);办税人员需经过授权后方可在登陆网页Web端个人账户后选择相应的受托机构、办理委托申报业务。
2.发送申报时,系统会校验纳税人是否已办理年度汇算,若该纳税人已申报过则系统会阻断其重复申报。
3.委托关系终止后,受托机构不能再为该纳税人办理后续业务。
4.受托机构为委托人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后,若纳税人以自己名义进行年度汇算业务相关操作,则受托机构不得再进行后续操作,只能查看原委托代理申报的记录。
来源:江苏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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