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博士用以下几句话作为其授课的总结:一是税务公职律师应当有一个定位,即“办案+科研+教学”;二是宪法是税法之父,民法是税法之母,只有父母共同监护,税法才能茁壮成长;三是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情(There is nothing new under the sun),从比较法视野望去,我们现在乃至将来面临的问题在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都曾不同程度地发生过。
讲座结束前,同学们纷纷谈论了自身的感悟和本次讲座的学习心得。2017级本科生程成同学说:以后想学习一个具体的部门法,对税法较感兴趣。民法是税法之母,民法为税法的案例分析的基础,分析基础的民事法律关系。要从民法角度分析税法,首先要从民法层面做出判断,然后再从税法层面分析。当税法本身出现问题的时候,宪法要从宏观和客观法层面给予一套程序作为保障,也作为税法分析判断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