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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家庭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好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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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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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19 22:27: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广州税务
标题: 社区家庭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好帮手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xMzU0ODQ5Mw==&mid=2247525136&idx=1&sn=6025da74cb8ef67d7bfecad21800b5ec&chksm=f951aab2ce2623a4140040bc3447348caab9311fcf38a3902d92cf1928e5383fd48282f629d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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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家庭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好帮手
时值企业所得税2020年度汇算清缴期,让我们再来学习、掌握一下《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中关于社区家庭服务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内容吧~

PART 01
优惠内容
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自2019年6月1日起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包括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

PART 02
社区养老
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是指在社区依托固定场所设施,采取全托、日托、上门等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养老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服务界定:社区养老服务是指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

PART 03
社区托育
为社区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是指在社区依托固定场所设施,采取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托育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服务界定:社区托育服务是指为3周岁(含)以下婴幼儿提供的照料、看护、膳食、保育等服务。

PART 04
社区家政
社区提供家政服务的机构,是指以家庭为服务对象,为社区居民提供家政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服务界定:社区家政服务是指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或医疗机构为孕产妇、婴幼儿、老人、病人、残疾人提供的照护服务,以及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提供的保洁、烹饪等服务。

PART 05
优惠享受
及申报表填写
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无需办理备案手续,填报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相关资料归集留存备查。

那么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如何申报享受该政策呢?企业所得税好帮手还带来了相关申报表填写指引,今年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和年度申报表又进行了新的简化,一起来学习吧!
季度预缴申报:《A2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行次
预缴税款计算
本年累计
7
减: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7.1+7.2+…)

_
7.1
(填写优惠事项名称)

_
7.2
(填写优惠事项名称)

_

从2021年1月1日起,季度预缴申报表原《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A201010)、原《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201030)相关栏目集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进行填报。

其中,第7.1行(填写优惠事项名称)下拉菜单可选择“取得的社区家庭服务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填报根据税收政策规定,纳税人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相关服务的收入乘以10%的金额。
年度申报:
《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行次
项目
金额
17
二、减计收入(18+19+23+24)

_
24
(四)其他(24.1+24.2)

_
24.1
1.取得的社区家庭服务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_
24.2
2.其他

_

第24行“(四)其他”:根据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本行=第24.1+24.2行。第24.1行和第24.2行按照以下要求填报:

第24.1行“1.取得的社区家庭服务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填报纳税人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社区养老、托育、家政相关服务的收入乘以10%的金额。

第24.2行“2.其他”:填报纳税人享受的本表未列明的其他减计收入的税收优惠事项名称、减免税代码及减计收入金额。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
编发:广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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