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86
  • Tax100会员 33373
查看: 299|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新增车辆购置税线上办税缴税方式的通告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0126
2021-5-19 22: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天津河北税务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新增车辆购置税线上办税缴税方式的通告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DI4OTI4OQ==&mid=2718459386&idx=1&sn=99cc9a3be541a09761877a3d31ea78e5&chksm=8176c61cb6014f0a8407df937d7e3d804425df3911e9391440e2008ee1e64f8b9b1a6898d36c#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5-08
二维码: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关于新增车辆购置税线上办税缴税方式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车辆购置税授权代办网点(单位):

自2021年6月1日起,原天津市车辆购置税线上办税相关系统,纳入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统一管理。现明确车辆购置税线上申报和缴税方式如下:
一、我市单位纳税人购置车辆购置税应税车辆,可以自行登录本单位天津市电子税务局账号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二、我市个人纳税人购置车辆购置税应税车辆,可以使用智能手机(安卓系统),下载安装“天津税务”APP,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纳税人确认申报内容后,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微信、支付宝、银联二维码、银联控件等)缴纳税款。
三、税务机关派驻我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市所和各分所警务大厅的驻外车辆购置税窗口,以及具备车辆购置税代办资质的办税网点,新增微信、支付宝、银联二维码方式缴纳税款。
四、具备车辆购置税代办资质的办税网点需要通过银行卡刷卡方式缴纳税款的,网点所属单位可以自行配备符合数据安全管理和税款缴库规范的刷卡缴税终端设备(POS机)。
服务监督电话:(022)24465641、(022)12366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21年5月6日

来源:天津市税务局
817_1621433392504.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