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871
  • Tax100会员 33641
查看: 304|回复: 0

最新政策 ▌三部门发文:6月12日起,对部分成品油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9999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9999
2021-5-19 21:3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京延庆税务
标题: 最新政策 ▌三部门发文:6月12日起,对部分成品油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MjE4OTA2NQ==&mid=2457470270&idx=3&sn=92c7c2dedf562e64a5add013da78643e&chksm=8c3b09d8bb4c80ce5216a7bf29a9f84d414c29a958567157b90ba22d0b0a53d853b31a049081#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5-19
二维码: -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关于对部分成品油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的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9号

为维护公平税收秩序,根据国内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相关规定,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对归入税则号列27075000,且200摄氏度以下时蒸馏出的芳烃以体积计小于95%的进口产品,视同石脑油按1.52元/升的单位税额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
二、对归入税则号列27079990、27101299的进口产品,视同石脑油按1.52元/升的单位税额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
三、对归入税则号列27150000,且440摄氏度以下时蒸馏出的矿物油以体积计大于5%的进口产品,视同燃料油按1.2元/升的单位税额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
四、本公告所称视同仅涉及消费税的征、退(免)税政策。
五、本公告自2021年6月12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1年5月12日



精彩推荐
? 要点提醒!6月1日起,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 税务总局发布《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新政指引》
? 《发票真伪辨别秘籍》大公开!诸位大侠速来“修炼”~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点分享

点点赞

点在看
784_1621431543743.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