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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我答|第三税务分局每周咨询热点专题——“海小微”周Q集(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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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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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19 18:56: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深圳税务第三分局
标题: 你问我答|第三税务分局每周咨询热点专题——“海小微”周Q集(14)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zNzI2MzcwNg==&mid=2650415733&idx=2&sn=dfda5873e2ab69115407cee9e90b3a76&chksm=f0c5cc40c7b2455699c9549bc9705f7249c680ae4425a3bd6308b2fdbd20ff935f7cebe9f333#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5-14
二维码: -



周Q集
为加强税收政策学习、提高税企互动质效,第三税务分局依托分局 “有问题请举手”微信群和办税服务热线电话等平台,立足纳税人需求,提高辅导精准度,针对纳税人咨询的高频热点、难点问题,推出2021年全新专题栏目—《“海小微”周Q集》。
01
本人去年彩票中奖了,但是查不到中奖的该笔收入申报。彩票公司是否违规。
答:建议您先确认中奖金额是否超过一万元,超过一万元才需要缴纳个税所得税。按照税法规定,取得偶然所得的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应依法纳税;向个人支付偶然所得的单位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对分类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有疑义的,可以到办税服务厅核实,若是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应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就其个人所得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税款。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02
我除了社保外,还购买过商业养老金,每个月都需要缴费,请问商业养老金这部分可以抵扣个税吗?
答:需要,每月都需要登录税控系统核实开票截止日期是否更新为下月纳税纳税申报期限,如系统自动更新,无需操作,如未更新,需要操作上报汇总反写日期变更即可。
03
家长给孩子报名网络课程,孩子完成一定天数的打卡任务后,会收到一部分返现,返现直接打给家长的银行卡。请问取得的返现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需要按什么税目?纳税人是孩子还是家长?
答:财税(2011)50号文规定,企业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3、企业对累计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家长收到的返现,符合上述规定,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04
销售机动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在发票上有“机动车”字样,怎么操作?
答: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票软件自动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左上角打印“机动车”字样。
05
如果在“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的任职受雇信息中发现自己当前任职的单位并不在列表中,该如何处理?
答:当前任职受雇单位未显示在“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的任职受雇信息中,有可能是您的任职受雇单位没有将您的任职受雇信息报送给主管税务机关或所报送的信息有误,也有可能是您的任职受雇单位在税务机关的登记状态为注销或非正常,或者没有将您的个人信息选择为雇员,或者填写的离职日期小于当前日期。请联系您当前的任职受雇单位通过扣缴客户端处理。
来源:深圳税务第三分局
编发:深圳税务第三分局微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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