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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统一城乡劳动者失业保险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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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威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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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19 18: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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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城乡劳动者失业保险政策问答
一、城乡劳动者失业保险政策统一的时间?
答:自2021年5月1日起,单位招用的城乡劳动者每月按照同样的缴费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在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期间,本市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其中单位缴纳0.5%,个人缴纳0.5%。城乡劳动者失业后,按照相同条件及程序申领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一次性生活补助政策自2021年5月1日零时起停止执行,不再接受申请。
二、农民合同制工人2021年5月1日以后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与之前一次性生活补助有何不同?
答:在我市以“农民合同制工人”方式缴纳失业保险费且最后失业地为北京的人员,2021年5月1日前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5月1日后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与城镇职工相同,具体如下表:
申领时间
申领待遇名称
申领条件
领取方式
缴费时间要求
失业登记要求
失业原因要求
2021年5月1日零点前
一次性生活补助
累计缴费满一年
不要求
不要求
一次性领取
2021年5月1日零点后
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满一年
要求
非本人原因失业(非主动辞职)
按月领取
三、一次性生活补助政策停止执行后,农民合同制工人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有哪些变化?
答:2021年5月1日后,符合条件的失业农民合同制工人申领失业保险金,较一次性生活补助保障时间更长,待遇水平更高,具体变化如下表:
申领待遇名称
保障时间
待遇标准
医保待遇
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次性生活补助
累计缴费每满一年发给1个月生活补助,最长12个月
1652元/月
不享受
无
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每满一年发给3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5年以上的,每满一年增发1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24个月。
根据累计缴费时间从1816元/月至1925元/月
享受
丧葬补助金、
一次性抚恤金等
四、2021年5月1日前按照“农民合同制工人”方式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时缴费年限如何计算?
答:2021年5月1日前,用人单位按“农民合同制工人”方式为农民合同制工人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农民合同制工人未按规定享受一次性生活补助的,自5月1日起,用人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期限视同为个人缴费期限。申请失业保险金时,以“农民合同制工人”“城镇职工”方式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期限合并计算。
五、2021年5月1日前,按照“城镇职工”和“农民合同制工人”两种方式缴纳过失业保险费,并已享受过其中一种待遇的,5月1日后是否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答: 5月1日前,已享受失业保险金或一次性生活补助的人员,未就业的不能直接领取失业保险金,需再次就业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后,与之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符合条件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六、失业人员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答:北京市失业保险金申领路径为:
市人力社保局官网平台
(http://rsj.beijing.gov.cn)
点击首页左上角个人登录→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失业保险金申领
2.“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北京人社”→微服务→办理服务→失业保险金申领→统一身份认证登录→申领
3. “北京人社”APP
点击首页左上角“我要办”→失业保险金申领→统一身份认证登录→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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