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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企业发生的委托研发费用,可以按照100%比例加计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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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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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18 12:30: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松原税务
标题: 制造业企业发生的委托研发费用,可以按照100%比例加计扣除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NzI1MjIzNw==&mid=2740049858&idx=2&sn=9b861fa31e438bb4c46797818a1fedd9&chksm=bda587a08ad20eb66fc1ed3fc2a3c1729aa18be02e6772a4ab4ac9820339cf50b80791004863#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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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加大对制造业企业的研发费用优惠力度。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激励企业创新,促进产业升级。


政策要点: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制造业企业发生了委托其他单位的研发费用,可以按照100%比例加计扣除吗?

  对于制造业企业发生的委托研发费用,也属于该企业的研发费用,可以按规定适用按100%比例加计扣除的政策。

具体为:
企业委托境内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按100%比例计算加计扣除;
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按100%比例计算加计扣除。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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