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140
Tax100会员
27944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广东
›
12366即问即答(四)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个体工商户,个税经营所得汇算进行中,这些税惠请收好~
大企业税务新“枫”吹来服务暖风
2023,减税降费这一年
【办税】自助终端--自然人信息登记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如何填报享受税费优惠政策?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292
|
回复:
0
12366即问即答(四)
[复制链接]
广东政策君
广东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20390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20390, 距离下一级还需 68498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20390, 距离下一级还需 68498 积分
积分
20390
发消息
2021-5-17 00: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阳江税务
标题:
12366即问即答(四)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MDEwODA2Ng==&mid=2649458564&idx=3&sn=e83389f05aa78593de44fec5dc5daaab&chksm=87b668c9b0c1e1df364ab7bce6640b5b72033737dd1055ddee8dbdbd78319a2fbe7af62f0c21#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5-16
二维码:
-
阳江税务
办税政策 | 指南 | 资讯
12366纳税服务热线
热点问题
近期,小编通过广东12366纳税服务热线收集了纳税人缴费人咨询的优惠政策、办税指南、操作指引、申报方式等问题,并加以研判分析出现的热点、难点、堵点,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1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
)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
纳税人发生的应税行为超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是否可以开具发票?
答: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发票管理办法
>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第587号
)及《增值税发票开具使用指南》(
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
)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因此,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国家有明令禁止销售的外,即使超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也应当据实开具发票。
3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和每月最高领用数量是如何确定的?
答: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关于最高开票限额和每月最高领用数量的规定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的规定一致。如果纳税人同时使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两者的最高开票限额应当相同,税务部门按照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的合计数为纳税人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数量。
4
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如何办理红冲?
答: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5
如何快速辨别居民个人是否需要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答:
对大部分2020年1月至12月仅在一个单位上班、领工资的纳税人来说,如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均已及时报送至单位,每月发工资时单位依法扣缴了个人所得税,年度内未发生大病医疗、捐赠支出的,纳税人年度预缴税额基本与年度应缴税额相同,这种常见的“工薪族”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您也可以登录税务总局官方发布的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根据引导进行相关操作,查看、确认或补充完善本人综合所得相关收入、扣除等,系统可以自动计算出预缴税款与应纳税款二者差额。需要退税的,可以申请退税;年收入12万元以上且补税金额大于400元的,需办理年度汇算。
6
如因各种原因,无法通过App等线上渠道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需前台办理,应准备什么资料?
答:
建议您向任职受雇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如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主要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采用该种方式申报的,需要您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为节约您的时间,建议您可咨询或者预约后上门办理。
备注:需要填写的纳税申报表为《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该表分为A表、B表、简易版和问答版,您可以根据您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一填报即可。
(1)如您确定本人2020年度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需要申请退税,您可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简易版)》,只需确认已预缴税额、填写本人银行账户信息,即可快捷申请退税;
(2)如您不符合填报简易版申报表的条件,也不太了解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规定,建议您选用《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问答版)》;
(3)如果您掌握一定的个人所得税知识,您可以选用《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填报;
(4)如果您办理年度汇算时,还有需要申报的境外所得,您需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并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
另外,如您存在以下情形,需同时附报相关信息:
1.自然人重要基础信息(手机等有效联系方式、银行卡)发生变化的,需要填报《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提供最新的基础信息;
2.新增申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或者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需要补充或者更新相关信息;
3.新增申报商业健康保险扣除的,需要报送《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提供税优识别码、保单生效日期、保费、扣除金额等信息;
4.新增申报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扣除的,需要报送《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提供税延养老账户编号、报税校验码、保费 、扣除金额等信息;
5.申报准予扣除的公益慈善捐赠的,需要填报《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捐赠扣除明细表》,提供受赠单位名称、捐赠金额、凭证号等信息;
6.申报减免个人所得税的,需要填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说明减免类型和金额等;
7.如您还有境外所得,申报境外所得税收抵免的,除另有规定外,应当提供境外征税主体出具的税款所属年度的完税证明、税收缴款书或者纳税记录等纳税凭证。
7
通过个税App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时如何把单独计税的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
答:
在使用网络途径申报时,您可以在申报表“工资薪金”项下的“奖金计税方式选择”中选择将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
8
年度汇算结束后,我需要留存哪些资料备查?资料需要留存多久?
答:
年度汇算结束后,您需要将与您的收入、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捐赠、享受税收优惠、已预缴税款、补退税款等相关信息资料留存备查。
您的年度汇算资料需要留存五年。
9
通过个税App办理个税汇算为什么显示要补税?
答:
根据新
个人所得税法
,自2019年1月1日起,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需按年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因此,年度终了需汇总全年上述四项所得的收入额减除相应的扣除项目后计算出的结果,才是纳税人全年最终应纳税款。而纳税人平时在取得这四项所得时,支付单位按规定预扣率所扣缴的税款,并不一定等于全年最终应缴税款。因此,如果预扣预缴的税款超过全年应纳税款,则可以申请退税;如果预扣预缴的税款低于全年应纳税款,则需要补税。
●12366即问即答(—)
●12366即问即答(二)
●12366即问即答(三)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编发:阳江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相关帖子
•
2月申报截止日期为2月23日,请及时申报哦~
•
不动产发票代开指南来啦~来看看广东税务App如何操作
•
雨水丨春雨润山河 税惠佑民生
•
“绿”动春天——为您送上环境保护税热点问答小贴士
•
陈岸明在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上作表态发言!江门这样干!
•
一事一指引 |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码操作指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