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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1号 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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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sffggzs/2021-02/09/content_4a5318be35574a089fec6142339d1f94.shtml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文件编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1号
文件名: 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的通告
发文日期: 2021-02-0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1号


为规范税务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促进税收执法公平和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2016年第78号,2018年第31号修改)和《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修订<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公告》(2019年第7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对清单中列举的符合“首违不罚”情形的税务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特此通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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