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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乾亨的故事
我叫宁乾亨,今年89岁了,改革开放以来,我亲眼见证了中国人民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见证了利改税、取消农业税、营改增、国地税分设、合并等重大征管体制改革;见证了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减税红利。在我的税收生涯中,我对“利改税”改革印象异常深刻。

记得在 80 年代初,企业自主权放开的最高宗旨,就是“国家得大头,企业得中头,个人得小头”。“利改税”改革之前,国营企业一直采用“利润上缴”的方法,由于企业缺乏经营自主权,又没有自主支配的财力,发展生产、改善经营的积极性不高。
1983年,实行“以税代利,税利并存”的“利改税”改革,“利改税”的核心是把国营企业向国家上交的“利润”改为缴纳“税金”,改革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利与税并存,第二步是完全以税代利。在改革前,我们去国营企业搞调查测算的时候,不管是经营较好的企业、还是亏损的企业,从上至下一片叫好。过去国营企业是生产单位上缴利润要分任务,经营不善的亏损企业缴不出利润,十分困难,利润多的企业经常被追加上缴利润任务,他们都很希望改革。6月1日,铜仁地区实施国营企业第一步“利改税”,全区第一步“利改税”大中型国营企业129户,按55%的固定比例税率交纳所得税。1984年10月1日,实施国营企业第二步“利改税”,但由于铜仁地区矿产品开发企业多数亏损或盈利较少,为了扶持生产,在此期间“暂不开征资源税”,第二步“利改税”的企业共270户,改革当年实现销售收入4680.3万元,实现利润2039.9万元,缴纳所得税1041.9万元。
在开征个人收入调节税的时候,我带队对某国营企业进行辅导,但财务人员不太理解我们税务工作人员的工作,我们只能耐心辅导……类似的情景非常多,但当每笔税款缴入国库为地方建设增加财力时,我总是倍感欣慰,心中热血澎湃。
回首望去,如果没有1983年开始的这场税制改革,如果没有改变过去“鞭打快牛”现象,如果没有这场“全民所有,集体经营,国家征税,自负盈亏”的税制改革,如果没有把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以税收的形式固定下来,如果没有鞭策那些“慢牛”、“懒牛”,使他们感到压力而增强活力,就不可能打破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局面,就不可能发挥税收经济杠杆作用为改革财政管理体制创造条件,就不可能有我们国家经济发展的今天。
编发:贵州税务
来源:铜仁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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