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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 | 五月起,一大波新规落地!条条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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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1-4-30 00: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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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毕节税务
标题:
普法宣传 | 五月起,一大波新规落地!条条重要!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Tc0MDkyNw==&mid=2652150440&idx=5&sn=9fe6b73f846041f8f0b09c8f1f64313f&chksm=bd13d7388a645e2e894cb4c1518a7b705bfd2a28f5e8a35e089f4b5136ccd4f9b67123c3472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4-29
二维码:
-
不知不觉,时间即将进入到5月!马上又有一大波新的政策法规将实施。出门遛狗要拴绳、“直播带货”主播应满十六岁、骗取医保基金将被重罚……这些新规你要了解!
出门遛狗不拴绳?违法!
5月1日起,出门遛狗不拴绳的行为可能违法!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5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另外,法律还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骗保将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国内医疗保障领域首部行政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将于5月1日起实施。
条例首次明确参保人员义务,若个人以骗保为目的,将医保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或重复享受医保待遇等,将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至12个月,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同时,条例明确要求,医保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直播带货”主播应满十六岁
国家网信办、公安部、商务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将于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
办法划定了多条红线,将网络直播营销“台前幕后”各类主体、“线上线下”各项要素纳入监管范围。
这其中包括提出直播营销人员和直播间运营者为自然人的,应当年满十六周岁,要求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真实、准确、全面地发布商品或服务信息。
手机应用程序无权过度索要个人信息
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印发的《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将于5月1日施行。
新规明确了39种常见类型APP的必要个人信息范围。如,婚恋相亲类,必要个人信息包括:注册用户移动电话号码;婚恋相亲人的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即时通信类,必要个人信息包括:注册用户移动电话号码;账号信息(账号、即时通信联系人账号列表)。
上述规定还明确,APP不得因为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其基本功能服务。
上市公司应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修订后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办法与修订前相比,虽名称相同,但有许多亮点,其中包括将被纪检机关留置列为重大事项须发布临时报告、要求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
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应明确所披露的信息,确定披露标准;明确未公开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制定未公开信息的保密措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和保密责任等。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施行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对于市场关注热议的明星代言非法集资事件,此次条例就相关责任认定进行了厘清。根据条例,通过广告和互联网传播非法集资信息,是非法集资风险扩散、蔓延的重要渠道。在非法集资中获得的广告费、代言费、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经济利益等均属于资金清退范围。
另外,条例明确,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包含“金融”、“交易所”、“交易中心”、“理财”、“财富管理”、“股权众筹”等字样或者内容。
风险程度较高的化妆品新原料实行注册管理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规范和指导化妆品新原料注册与备案工作,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国家药监局此前发布了《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及《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两份公告。
两份公告作为《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的配套规定,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其中规定,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和风险程度较高的化妆品新原料实行注册管理,对普通化妆品和其他化妆品新原料实行备案管理。化妆品、化妆品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依法履行产品注册、备案义务,对化妆品、化妆品新原料的质量安全负责。
来源:黔微普法
编发:毕节税务
2021年第53期,总11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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