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853
  • Tax100会员 28026
查看: 480|回复: 0

财政部 财关税〔2021〕32号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3197
2021-4-29 10: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ainan.chinatax.gov.cn/lawlibrary/jckss/38201.jhtml
发文单位: 财政部
文件编号: 财关税〔2021〕32号
文件名: 财政部 财关税〔2021〕32号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1-04-2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财政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2021〕32号


    注释:


海南省财政厅,海口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国际经济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经国务院同意,现将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以下称消博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全岛封关运作前,对消博会展期内销售的规定上限以内的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每个展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展品销售上限按附件规定执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展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烟、酒和汽车。
二、对展期内销售的超出附件规定数量或金额上限的展品,以及展期内未销售且在展期结束后又不退运出境的展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照章征税。
三、参展企业名单及展期内销售的展品清单,由海南国际经济发展局或其指定单位向海口海关统一报送。
四、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进口展品清单(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1年4月26日



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进口展品清单.pdf

75.05 KB, 下载次数: 16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