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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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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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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26 05:3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贵阳税务
标题: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MzY4NjQ4MA==&mid=2650546223&idx=6&sn=498999bf16d88507b46d7169fbf56e15&chksm=83964390b4e1ca866271b1139d0b1ffb58f0f2efd557ed1c3762456de9d1ac732eb6a5b8dad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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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就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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