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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06号--关于废止《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等3部规章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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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22 10:02: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tfs.mof.gov.cn/caizhengbuling/202104/t20210421_3689672.htm
发文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编号: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06号
文件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06号--关于废止《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等3部规章的决定
发文日期: 2021-04-2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06号--关于废止《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等3部规章的决定


    《关于废止<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等3部规章的决定》已经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财政部部长 :刘 昆

海关总署署长:倪岳峰

税务总局局长:王 军

2021年4月13日

关于废止《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等3部规章的决定

  为了适应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需要,做好有关制度调整后的衔接工作,决定对以下3部规章予以废止:
  1.《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令第45号)。
  2.《关于修改<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和<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的决定》(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令第63号)。
  3.《关于修改<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的决定》(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令第93号)。
  本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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