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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理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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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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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17 05:0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武汉税务
标题: 2020年度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理要点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xODMyMjI1MA==&mid=2247553921&idx=1&sn=ed2b9b26b9b394bf368d07656ac20b94&chksm=97ee17a4a0999eb210674d5ac8caea7aa7e76e8720e183daa6dab93aa0578198356a83073394#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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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关于年度汇算小知识吗?
跟着税务君一起往下看
本期要点颇多
建议收藏备用!


01
什么是年度汇算?
依据税法规定,2020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以下简称“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税率表见附件1),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0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依据税法规定,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
01
年度汇算的公式: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0年已预缴税额
02
年度汇算的主体:仅指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03
年度汇算的范围和内容:仅指纳入综合所得范围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分类所得均不纳入年度汇算。同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纳税人取得的可以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收入,也不在年度汇算范围内,如选择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当然,如果纳税人在2020年度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时是单独计算纳税的,年度汇算时也可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02
为什么要办理年度汇算
01
可以更好地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查遗补漏”。
02
更加准确计算纳税人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03
哪些人不需要办理2020年度汇算?
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1.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2.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04
哪些人需要办理2020年度汇算?
如果您是居民个人,2020年度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税后需要申请退税(自愿放弃退税除外),或者应当补税的(综合所得年收入高于12万元且应补税金额高于400元),需要按规定办理2020年度汇算。
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
1.2020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2020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
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应当补税的纳税人
综合所得年收入超过12万元且年度汇算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纳税人,常见情形有:
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减除费用(5000元/月);
2.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

05
可享受的税前扣除
下列在2020年度发生的,且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办理扣除或补充扣除:

  •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 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纳税人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



06
有哪些途径可以帮助纳税人做好年度汇算的准备工作?
要求扣缴单位提供已发放的收入和已预缴税款等情况
登录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查询本人2020年度的收入和纳税申报记录
可根据税务机关在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判断(推荐)
07
纳税人应在什么时间办理年度汇算?
2020年度汇算办理时间: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
TIPS

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如果在2021年3月1日前离境,可在离境前办理;

2.税务机关将通过一定方式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错峰办理。

08
我可选择哪些办理方式?
01
自己办,即纳税人自行办理;(推荐)
02
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包括:
1.支付工资薪金的单位
2.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如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或全日制学历教育实习生
03
请人办,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委托授权书。
单位办的小TIPS

1.4月30日前完成确认,电子方式(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与书面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纳税人确认前,单位不可代办。纳税人确认后,需真实、准确、完整提供全部有关信息资料


09
我可以通过什么渠道办理2020年度汇算?
01
网上办:
? 建议优先选择网上税务局,特别是“个人所得税”APP
? 直接预填四项综合所得预缴数据
? 开放网上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境外所得申报功能
02
邮寄办:
? 各省制定专门受理邮寄申报的税务机关并向社会公告
? 清晰、真实、准确填写本人相关信息
03
大厅办:
到主管税务机关大厅办理

10
我可以向哪个税务机关申报办理2020年度汇算?
情形一:纳税人自行办理
(一)有任职受雇单位的:
1.一处任职受雇单位,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2.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选择其中一处;
3.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视同任职受雇单位。
(二)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
1.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主管税务机关;
2.经常居住地:居住证登载的居住地;若没有居住证则在实际居住地;
3.主要收入来源地:年度内取得的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三项所得累计收入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注:受托人为纳税人代办年度汇算的,按以上规则确定受理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

情形二:由任职受雇单位代办的
在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TIPS

接受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算的“物理地点”,网络办理申报实行全国通办
11
办理2020年度汇算需要提交什么资料,保存多久?
提交资料
1.一般情况下只需报送年度汇算申报表;
2.如需修改本人相关基础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税收优惠,需一并报送相关信息。
保存时间
纳税人及为其代办年度汇算的单位,需将资料留存5年(2021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12
纳税人如何办理2020年度汇算退税、补税?
办理退税
申报表勾选“申请退税”并提交至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和国库按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核程序后办理——税款退至纳税人银行账户(纳税人需要准确填写身份信息资料和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卡账户)。

办理补税
可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即第三方支付)等方式缴纳应补税款;
邮寄申报并补税的,通过网上税务局或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

TIPS

1.对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年度中间被预扣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在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简易方式办理退税。

2.申请2020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如存在应当办理2019年度汇算补税但未办理,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2019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拒不更正或说明情况的,需在办理2019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依法申请退税。

3.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年度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的,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13
2020年度汇算有哪些帮助纳税人规范办理年度汇算的措施?
01  首违不罚
  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时,提交的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年度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 “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02  关联制度
申请2020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如存在应当办理2019年度汇算补税但未办理,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2019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拒不更正或说明情况的,需在办理2019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者说明 有关情况后依法申请退税。
03  规范办税的功能优化
? 对于重复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提醒更正经营所得申报
? 关闭扣缴记录“删除”功能,若对申报记录有疑问,可异议申诉
? 在APP中设定可撤销退税申请次数上限


14
纳税人可以从哪里获取办理年度汇算的帮助?
01  
持续推出宣传产品: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公益广告等

02  
国家税务总局微信公众号、个人所得税手机APP、12366等
03  
主管税务机关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办理
纳税人提前或延后办理,可与税务机关预约,或通过网上税务局在办理期内办理
对于有需要的特殊人群,税务机关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


—完—
编辑设计:武汉税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
审核: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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