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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近期这些社保业务办理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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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1-4-17 03: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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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无锡税务
标题:
注意了!近期这些社保业务办理有调整!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OTQ0NTMyMA==&mid=2650159592&idx=1&sn=fc68a4ec51f7582290abbc38aeda888b&chksm=88185f4fbf6fd65964a03294337aaad545418999f2777bb70eb29255ae03ce7dd8d5db6951d9#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4-16
二维码:
-
为推进社会保险省级统筹,促进全省各独立系统直接、高效地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真正实现全省“一网通办”“异地可办”,带来覆盖面更广、更方便快捷的人社业务服务,省一体化信息平台即将在五月上线!
省一体化信息平台将提供多样化的办事渠道和方式,诸多业务的办理,可足不出户,实现在家办、随时办、自助办、掌上办。同时,省一体化信息平台将通过大数据信息共享,实现业务联动,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预计2021年4月27日—5月10日上线切换期间,以下社保服务将暂停办理(部分业务暂停时间更早,具体见下文),请务必关注、提前安排,于系统切换前办理相关业务。预计2021年5月11日起,逐步恢复社保业务服务。
本月工伤保险待遇业务的受理截止时间为
4月19日
。
自
5月1日
起,工伤保险待遇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
11日
至
29日
间的工作日,若当月无
29日
的,业务受理时间为
11日
至
28日
间的工作日。
从即日起劳动能力鉴定网上申请业务暂停办理,恢复日期另行通知。
本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业务(含退休审批、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待遇审核、一次性待遇支付核定)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业务(含待遇申请、待遇审核和一次性待遇支付核定)的受理截止时间为
4月20日
。
自
5月1日
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
11日
至次月
6日
间的工作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
1日
至
25日
间的工作日。
一、4、5月业务办理时间
(一)
4月23日
前,各参保单位及个人及时做好参保登记增减变动、申报工资;
4月22日
前缴纳应缴费款。
(二)
4月24日-5月10日
,社保、医保中心数据处理、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切换上线、核定参保单位
5月
当月应缴社保费期间,暂停对外业务;
4月23日-5月10日
,税务部门暂停办理参保单位(含机关事业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所有缴费业务。
(三)
5月11日
起,各参保单位及个人恢复办理业务。
二、业务经办途径
自
5月
起,养老、失业、工伤三险网报业务在省人社网报大厅(http://rs.jshrss.jiangsu.gov.cn)办理;医疗、生育两险在拆分后的医保网报大厅(原网厅http://218.90.158.61)办理。
企业单位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各险种社会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仍由税务部门征缴入库,原缴费渠道维持不变,参保单位可通过扣缴协议代扣、刷卡缴费等方式完成缴费,获取缴费凭证。
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选档及缴费业务由税务部门办理,缴费人可选择无锡农村商业银行、江苏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完成选档缴费。
缴费人可向税务部门查询缴费情况,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官网,进入“公众服务”栏目即可查询及打印社保缴费凭证。
三、征缴模式
(一)参保单位
1.征缴周期调整
5月
起,各参保单位用工参保、退工停保登记备案申报周期统一调整为上月
11日
至当月
6日
;
7日
至
10日
,社保、医保中心暂停办理对外业务,核定参保单位当月应缴社保费;
11日
起,各参保单位缴纳当月社保费。
2.缴费基数申报
(1)为确保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平稳上线,设置
5、6月
过渡,社保、医保中心将以各参保单位
4月
的申报工资核定
5、6
两月的缴费基数(
4月
社保费核定后新增人员,按当期最低缴费基数作为核定标准,后期可调整;
5、6两月
新增人员以起薪月工资封顶保底后作为月缴费基数)。
(2)自
7月
起,将依省规定实施“按年申报”模式,即每年
7月
起,以各参保单位职工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平均收入核定
7月
至明年
6月
的月缴费基数。为减少参保单位经办负担,社保、医保中心将以大数据统计的方式,以各参保单位
2020.02-2021.01
的月平均申报工资(今年
1月-6月
新增人员以实际参保月份的月平均申报工资)封顶保底后作为今年
7月
至明年
6月
的月缴费基数。
3.4月所属社会保险费征收
因征缴周期调整,我市参保单位将面临
5月份
既要缴纳
4月
申报核定的应缴社保费,又要缴纳当月核定的应缴社保费。为减轻参保单位的资金压力,参保单位
4月份
申报核定的应缴社保费,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于
7月
与当月应缴社保费合并征收,其他参保单位(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于
7月至12月
均分后与当月应缴社保费合并征收。
5月到12月
期间,上述单位办理税务登记注销时,需一次性缴清尚未缴纳的
4月份
申报核定的应缴社保费。
(二)灵活就业人员
1.新参保及停保业务
自
5月
起,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需先办理养老保险登记后再办理医疗参保登记。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办理停保业务,养老保险停保后,医疗保险自动停保;也可选择单停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可通过原柜面、省人社网厅、人社微信公众号、自助机等途径办理;医疗保险可通过原柜面网厅、医保微信公众号、医保自助机等途径办理。
2.选档及缴费业务
为方便参保人,自
5月
起,新参保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系统默认为最低缴费档次,若需调整,在缴费前可通过无锡农村商业银行、江苏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进行办理。
缴费人可选择无锡农村商业银行、江苏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网点、APP等渠道签署个人银行缴费协议,委托银行扣款。缴费人需变更或终止扣款协议的,请至签约银行办理。
未与银行签订扣款协议的缴费人,可凭借个人身份证件前往银行网点、APP等渠道完成缴费。
(三)城乡居民参保人员2021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为2021年10月1日至12月25日,具体事宜以集中征缴期服务公告为准。
缴费人可选择无锡农村商业银行、江苏银行、建设银行的网点、APP等渠道签署个人银行缴费协议,委托银行扣款。缴费人需变更或终止扣款协议的,请至签约银行的网点、APP等渠道办理。
因系统切换上线涉及人社、医保、税务、经办银行等多个部门单位,线上线下多种服务渠道,覆盖范围广,业务种类多,数据量巨大,切换期间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
无锡市人社局:
0510—12333
无锡市医保局:
0510—81880202
无锡市税务局:
0510—12366
其他各业务
具体停办时间及相关事项
“无锡税务”将第一时间
发布相关公告
敬请持续关注!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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