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348
  • Tax100会员 33443
查看: 417|回复: 0

【新政】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影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3099
2021-4-17 03:0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无锡税务
标题: 【新政】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影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OTQ0NTMyMA==&mid=2650159592&idx=2&sn=eb034ea49859dd66ee9d1b9c98176b70&chksm=88185f4fbf6fd659ef63432b4b6a6233c65cd9a9ff169d87141ac992d84b8db88aed4d9c7e29#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4-16
二维码: -


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影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苏财税〔2021〕6号

为支持企业纾困发展,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经省政府同意,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公告》(苏财税〔2020〕8号)和《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苏财税〔2020〕18号)中规定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

二、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相关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

特此公告。

江苏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1年4月12日
来源:江苏税务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税收宣传中心


▼关注“无锡税务” 查看更多精彩▼
268_1618599670763.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