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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年度汇算:APP标准申报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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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12 11:3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青海税务
标题: 个税年度汇算:APP标准申报操作指引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0NTc2MDM3OQ==&mid=2247525011&idx=7&sn=a5d5d67001e7f1cacb449afa5d50b555&chksm=fb65d787cc125e91ce04f2f746b24208a32215224e796bc9c2292895b373351ad950f59c29b0#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4-02
二维码: -


标准申报适用于居民个人2020年度内从境内取得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超过6万元时,在2021年6月30日前办理自行申报

一、申报入口
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点击首页“综合所得年度汇算”—【2020年度】,点击中间位置的“开始申报”按钮,然后选择2020年度。







二、申报前准备工作
1核对完善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从首页-“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或从服务-“申报信息查询”【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进入,年份请选择“2020”,对已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逐项检查核对。

若同一专项附加扣除存在多条重复的采集记录,系统自动标记为“重复填报”,需要据实删除错误的采集记录,只保留一条正确的记录。若发现填报信息有误,可通过 “作废”或“修改”按钮操作。






如果2020年度有新增或者修改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以点击“专项附加扣除”,进入信息采集界面进行填报。 从首页-“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扣除年度请选择“2020”,再选择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填报。





【提醒1】注意可以选择“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如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子女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子女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

【提醒2】为便于有需要的纳税人填报大病医疗支出,日常发生的医疗支出凭据需留存好以备申报时使用。同时,为方便公众,国家医疗保障局提供了互联网查询服务,您可手机下载官方“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注册、登录、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通过首页“年度费用汇总查询”模块查询。其中,查询信息中显示的“符合大病医疗个税抵扣政策金额”即为可扣除金额。

根据政策规定,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金额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可据实扣除。如,某纳税人查询本人“年度个人自付总金额”为20000元,则“符合大病医疗个税抵扣政策金额”即为5000元(20000-15000)。
(2)查看收入纳税数据
从首页-“常用业务”【收入纳税明细查询】或从服务-“申报信息查询”【收入纳税明细查询】进入,年度默认2020,点击“查询”。这里查询的是2020年度扣缴单位申报的本人全国范围内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收入及已申报税额,并可就不实申报信息进行异议申诉处理。

【提醒】如您对查询出来的收入纳税明细数据有疑问,请联系您的扣缴单位核实。如发现有被冒用身份并申报收入的,可以选择申诉类型、补充说明原因、勾选承诺条款后,【提交】完成申诉。注意注意!一定要如实申诉哦,提交虚假申诉信息将影响您的个人信用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进入申报界面
选择填报方式界面有【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或【我要填报空白申报表】两个选项。建议选择“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系统为您自动归集了您 2020 年度收入纳税数据并直接预填至相应申报栏次,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四、核对个人基础信息
在基本信息页面,仔细核对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等,点击“下一步”。

【提醒】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综合所得办理汇算清缴时,汇算清缴地与预扣预缴地规定不一致的,用预扣预缴地规定计算的减免税额与用汇算清缴地规定计算的减免税额相比较,按照孰高值确定减免税额。



如发现有被冒用身份(即存在陌生的任职受雇单位),也可以选择申诉。填写说明原因、勾选承诺条款后,【提交】完成申诉。主管税务机关会联系您处理。



五、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选择
如果您仅有一笔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该笔奖金可以不纳入年度汇算范围。如您有多笔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年度汇算最多只能选择其中一笔单独计税,其他需并入综合所得合并计税。

在使用网络途径申报时,您可以在申报表“工资薪金”项下的“奖金计税方式选择”中选择将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当您变更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式时,您的应纳税额一般而言会发生变化,请您留意。







六、核实收入及各项税前扣除
在收入和税前扣除页面,认真核对已填报的综合所得收入、费用、免税收入及捐赠等各项扣除项目,有无漏报或错误,确认无误后点击“继续”;

1.核对专项扣除(个人自行缴纳的“三险一金”可扣除)

如果2020年度有新增或修改的“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信息,可以点击“专项扣除”,在分项目进行有关操作。

2.完善其他扣除项目

如果2020年度有年金、商业健康险、税延养老保险等扣除项目,可以点击“其他扣除项目”,在具体的扣除明细列表页,进行新增或修改。

3.准予扣除的捐赠额

如果2020年度有符合的捐赠但未通过预扣预缴环节扣除,可以点击“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在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列表页,进行新增或修改。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其中国务院规定允许全额扣除的情况,包括: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或教育事业的捐赠、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对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对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以及个人通过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等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以及其他文件规定允许全额扣除的情形。

另外,个人捐赠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的资金和物资可全额扣除;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冠病毒的现金和物品以及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冠病毒的物品,可全额扣除。







七、税款计算
在税款计算页面,核对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减免税额、已缴税额(收入的已缴税额),如有其他补充事项,可填写备注,若无其他补充事项,核对页面下方的“应退税额”后,点击“下一步”。

“减免税事项”,主要是指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可以点击“减免税额”,新增相关信息。






八、申请退税或补税
查看申报状态,如在【已完成】中,则表明已经完成了年度汇算。

在银行卡页面,选择退税银行卡,即可完成退税申请。

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须具备以下条件:



1.银行账户需为纳税人本人的银行开户;
2.为了避免退税不成功,建议您填报I类账户,具体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或直接向开户银行查询;
3.收到退税前,请保持银行账户状态正常。
如果您的银行账户处于注销、挂失、未激活、收支有限额、冻结等状态,均会影响您收到退税。











查询进度:首页【我要查询】-【申报信息查询】-【申报查询】进行查询,或者首页【服务】-【申报信息查询】-【申报查询】。








九、更正申报和作废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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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来源:青海税务
核稿:李钰
编辑: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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