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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具备这些条件,家庭主妇可以要求补偿!|《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二十四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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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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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8 18: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中山税务
标题: 离婚时具备这些条件,家庭主妇可以要求补偿!|《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二十四集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MDc1NDQwMA==&mid=2651639536&idx=8&sn=8c93c112da00695f42f70425c9b2f5b3&chksm=811c797fb66bf069e308974ebe65a93d6631b0341fd4cd6402dada5e2193fac8dc9c28bf6dd8#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3-15
二维码: -



为了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中山市普法大使善平先生巧用智慧普法新模式,抢占普法C位,运用“视觉笔记+视觉动画”新形式,绘制《善平先生普法笔记》,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融入身边的小故事、小案例之中,带您一起学习《民法典》知识!
今天
《善平先生普法笔记》
第二十四集:离婚后的补偿、帮助和赔偿
来啦~~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
↓↓↓

  小美和小陈是一对夫妻,但是十年感情终究情淡,走到了离婚的尽头。


  这十年间,小美一直在家里当全职太太,没有工作,在岁月中慢慢熬成黄脸婆,而小陈在外面闯荡世界,逛过了花花世界,也有了所谓的真爱。而且小陈还爱喝酒,一喝醉就爱打人,没孩子前小美还可以躲,有了孩子以后,怕小陈打孩子,小美只能忍了下来。


  最终,小美和小陈走进了法院。本来小美是想和小陈正常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就好,但是没想到,小陈说,家里的钱都是我一个人挣的,你只负责操持家务,于是要求小美净身出户。小美心想自己要是净身出户,这十年又没有工作,连维持生计都成问题,但是不离婚又忍不下这口气,也怕小陈继续家暴她和孩子,小美决定选择走法律途径来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律师在帮小美写诉状时,在写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后,又给小美加了离婚经济补偿、离婚经济帮助和离婚损害赔偿等内容,小美看后很吃惊,便问律师,为何多了这些补偿。


  律师告诉小美,根据《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操持家务过多的,离婚时有权要求另一方给补偿。根据第1090条规定,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的,有钱的一方要出钱适当帮助。根据第1091条规定,因为家暴、和小三同居等导致离婚的,过错方还要给赔偿。


  最终法院依法裁判,让小陈和小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让小陈赔偿家务的补偿金、离婚后的生活帮助费和支付因为小陈家暴等情况的赔偿金,为小美争得了合法权益。


  婚姻中,全职太太常常面对出轨、家暴的丈夫,不敢离、不能离,就是因为失去了离婚的底气和面对离婚后生活的勇气。《民法典》规定了离婚的补偿、帮助和赔偿。就是让想离婚的人敢于离婚,让操持家务的人得到法律尊重,让家暴出轨的人受到法律的制裁,让婚姻自由得到保护,为和谐社会、幸福家庭打下最坚实的基础。


▲《善平先生普法笔记》手绘图
第二十四集:离婚后的补偿、帮助和赔偿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一集:离婚冷静期!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二集:夫妻共同财产!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三集:夫妻共同债务!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四集:代位继承!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五集:默认一般保证!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六集:中介合同禁止跳单!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七集:无提示的格式条款可以主张不存在!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八集:定作人任意解除权受限制!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九集:优先承租权!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十集:合同解除权有效期一年!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十一集:免除债务需要对方同意!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十二集:公证遗嘱不优先!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十三集:遗赠扶养使老有所选!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十四集:确定自甘风险原则!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十五集: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十六集:高空抛物不再任性!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十七集:紧急情况可自助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十八集:见义勇为不流泪!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十九集:业主共有部分收益归业主!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二十集:养老无忧居住权!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二十一集:住宅建设用地自动续期!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二十二集:阻止性骚扰企业有责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二十三集:禁止非法处理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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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法润中山
编发:中山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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