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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 | 一图解读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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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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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2 00:4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长沙税务
标题: 个税 | 一图解读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NzUwMDY3OQ==&mid=2653104285&idx=8&sn=c7480277dcbf8484cd9f77a16dbdd844&chksm=803317f5b7449ee3af96b8e6760fe56fbd4fe39a373c480e647fe08a11851ca8303caa15baf4#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4-01
二维码: -




小编你好,我最近在办理个税年度汇算,这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我不太懂啊,怎么办?
我们今天就来学习,转给朋友一起关注哦~

1
大病医疗扣除政策篇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
01
扣除时间
2020年度的大病医疗支出,在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2020年度汇算时扣除。
02
扣除标准
在2020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03
扣除主体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分别计算扣除额。

04
资料留存
纳税人应当留存备查资料包括: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备查。
纳税人应当将相关留存备查资料,自法定汇算清缴期结束后保存五年(自2021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原来是这样的啊,我明白了。
为了让大家更容易理解,我们再举个例子来说吧。

老郭2020年就医住院发生了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药服务费84850元,其中诊疗等费用 45600元,甲类药品费用 23750 元,乙类药品费用 15500 元。乙类药品的自付比例是 10%,当地起付线是 1300 元,就医的费用未超过封顶线,城镇职工医保在该级别医院的报销比例为 80%。老郭大病医疗支出可申报扣除金额为4250元,详见下表:


相关政策了解了!那申报扣除怎么操作呢?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除了看票据自己算,有没有更方便快捷的查询渠道呢?
有!

2
大病医疗扣除操作篇
01
扣除金额查询
参加基本医保的纳税人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便捷查询自己和家人可扣除金额和年度医疗费用明细。查询步骤如下:
1. 通过手机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2. 注册登录后,点击首页【年度费用汇总查询】,查询“符合大病医疗个税抵扣政策金额”。


这么好用啊,真是太方便了。那在办理个税年度汇算时又如何操作呢?
您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办理。一起来看操作步骤吧。

02
“个人所得税”APP

2. 选择扣除年度:“2020”;选择【大病医疗】


5. 选择“申报方式”,点击【提交】。
注意:如果您需要通过任职受雇单位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申报方式需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
1. 注册并登录,点击【首页】“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3. 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4. 填写大病医疗信息:
选择关系:选择本人、配偶、子、女。若选择配偶、子或女,需选择或添加患者基本信息;
“医药费用总金额(元)”及“个人负担金额”:根据“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结果或者自行留存备查的相关票据如实填写。(注:若子女已满18周岁,则不可选择由父母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03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
1. 网页端登录
https://etax.chinatax.gov.cn
自然人账号密码登录(APP实名认证之后)可APP扫码登录

业务入口:首页点击【我要办税】,选择【专项附加扣除】

快捷入口:位于首页中下部“常用业务”区域,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2. 选择扣除年度:“2020”,选择类型:【大病医疗】

3. 核对或录入基本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4. 录入医疗信息
选择扣除年度、患者与纳税人的关系,据实填写医疗费用总金额、个人负担金额,点击【下一步】


5. 选择申报方式,点击【提交】
注意:如果您需要通过任职受雇单位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申报方式需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

原来操作这么简单啊。
除了上面的介绍,还有这些问题要注意哦。

3
把城市夜晚的喧嚣,点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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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扣除问答篇
1. 纳税人父母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由纳税人税前扣除?
答:目前未将纳税人的父母纳入大病医疗扣除范围。

2. 夫妻同时有大病医疗支出,如果都在丈夫一方扣除,扣除限额是多少?
答:夫妻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选择都在丈夫一方扣除,扣除限额分别计算,每人最高扣除额为8万元,合计最高扣除限额为16万元。

3. 大病医疗支出中,纳税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这种跨年度的医疗费用,如何计算扣除额?是分两个年度分别扣除吗?
答:纳税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一般是在出院时才进行医疗费用的结算。纳税人申报享受大病医疗扣除,以医疗费用结算单上的结算时间为准,因此,该医疗费用支出属于第二年的医疗费用。如:2019年末住院,2020年初出院,到2020年结束时,如果达到大病医疗扣除的“起付线”,可以在2020年度汇算时享受扣除。

4. 在私立医院就诊是否可以享受扣除?
答:对于纳入医疗保障结算系统的私立医院,只要纳税人看病的支出在医保系统可以体现和归集,则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支出,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大病医疗扣除。

以上就是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相关内容,您明白了吗?

如果还不明白,请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在线咨询(APP个人中心—我要咨询)或拨打12366,或咨询主管税务机关哦~

小贴士:
如您想知道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金额查询具体操作方法,可点以下链接哟:
https://mp.weixin.qq.com/s/KmwqmfyY2zTXkUQ_0BamaA
来源:广州税务服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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