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25涉税提醒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
为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税务监管体系,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现就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提出具体意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商财发〔2021〕39号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的通知
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范围、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等有关工作做出通知。
链接: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商财发〔2021〕39号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的通知
3.财政部发布公告取消港口建设费和调整民航发展基金有关政策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现将取消港口建设费和调整民航发展基金有关政策做出公告。
链接:财政部发布公告取消港口建设费和调整民航发展基金有关政策
4.关于继续免征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费的公告
对进入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并与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相关的防控产品,免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对进入药品特别审批程序、治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的药品,免征药品注册费。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执行。
链接:关于继续免征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费的公告
5.《手机银行销售储蓄国债(电子式)试点办法》印发
为规范手机银行销售储蓄国债(电子式)试点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财政部、人民银行制定了《手机银行销售储蓄国债(电子式)试点办法》。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链接:《手机银行销售储蓄国债(电子式)试点办法》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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