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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出租住房如何计算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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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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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25 00:45: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长春税务
标题: 个人出租住房如何计算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wMzE0ODMzMg==&mid=2650643717&idx=3&sn=ae204697f18711c26e1a747049920ace&chksm=8edae046b9ad69504db89cc565100ca604c548fccde0ac9e70ae7f98f4fd720e212667a1060d#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3-24
二维码: -
问:个人出租住房如何计算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答: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规定:“十四、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因此,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全额征收房产税。”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第二条规定:“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第六条规定:“在计征上述税种时,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不含增值税。
本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来源:吉林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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