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不仅为我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了规范的法规指引,更为我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支撑,在全省范围内引起了强烈反响。
 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税务局《条例》专题集中学习研讨会 刘一帆/摄
施行之日,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税务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专题集中学习研讨会,该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学军带领全局税务干部对《条例》进行仔细研读。
刘学军要求:要深入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站位。《条例》是我省第一部专门规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是法治贵州建设的又一重要成果,对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建设法治贵州具有重大意义。全体税务干部要通过青年理论小组等形式、税务共享自习室等平台深入学习,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思维,提升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要明确责任,落实普法责任制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及时间任务表,各部门形成合力,不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并将责任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管理。要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一方面积极组织青年税干走访企业和群众,另一方面在办税服务大厅设置公职律师服务窗口,为纳税人、缴费人仔细解读《条例》,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以此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法治意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观念,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为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建设法治贵州贡献税务力量。
 青年税干为贵州百里杜鹃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宣传中心负责人认真解读《条例》 刘一帆/摄
在贵州百里杜鹃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青年税干向大家逐条解析了《条例》,该公司宣传中心负责人表示:“通过我们税务干部的仔细解读,我们更深刻认识到了《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百里杜鹃即将迎来旅游高峰期,我们也将会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我们的工作中,让更多的外来游客感受到我们贵州法治精神的浪潮和法治贵州建设的成果!”
来源:多彩贵州网
编发:毕节税务
2021年第32期,总11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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