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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关于开展全市2021年残疾人就业网上年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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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1-3-17 16: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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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常州税务
标题:
【温馨提示】关于开展全市2021年残疾人就业网上年审的通知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OTIzNzg4MA==&mid=2649458646&idx=1&sn=11225a0748a8e863a6daa898b522122a&chksm=889a4d41bfedc457673799ba628cd00b45dad9c532ea879846ba68d198b1740e2f9e1add26a1#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3-17
二维码:
-
常州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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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用人单位:
根据省、市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工作有关安排,结合《常州市关于严控集会类活动压实各方疫情防控责任的意见》(常肺炎防控指〔2021〕2号)要求,现将常州市2020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网上年审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常州市行政区域内在2020年度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各级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城乡各类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年审开始时间
2021年3月15日起。
三、网上年审方式
1.登录年审网址http://180.97.2.45/Epoint_JSCLOUT。请使用微软Internet Explorer 8.0以上,凡是版本比较低的机器,请主动升级浏览器版本到8.0或以上版本,否则系统的部分功能将不能正常使用。
2.具体年审操作流程可从“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系统”首页“使用手册”下载。
四、网上年审上传材料要求(清晰易辨的扫描件或照片)
1.填写完整加盖单位公章的《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报表》;
2.已安置残疾职工的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
3.2020年单位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4.2020年残疾职工的社会基本保险缴纳凭证(1-12月);
5.2020年残疾职工工资凭证(1-12月银行对帐单);
6. 加盖单位公章的安置残疾人单位诚信声明书。
注:年审报表及安置残疾人单位诚信声明书可从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网址:http://cl.jscz.org.cn/ )“表单下载”栏下载。
五、注意事项
1.2020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无需申报。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参加年审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2.申报单位须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采取造假骗取优惠政策的,例如采取挂靠、挂名等“假用工”方式申报安置残疾人就业,或伪造残疾人证、伤残军人证等其它虚报、瞒报、拒报情况的,一律不计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并按《常州市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将该单位纳入失信“黑榜”,向社会公布。
六、年审咨询电话
常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
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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