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784
Tax100会员
33429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上海
›
【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罚款和滞纳金税前是 ...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黑神话:悟空》何以“出道”即“神话”:税惠政策助大圣们取得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430
|
回复:
0
【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罚款和滞纳金税前是否可以扣除?
[复制链接]
上海政策君
上海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34259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34259, 距离下一级还需 54629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34259, 距离下一级还需 54629 积分
积分
34259
发消息
2021-3-17 16:35:16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奉贤税务
标题:
【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罚款和滞纳金税前是否可以扣除?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ODk3NDk2MQ==&mid=2650293482&idx=4&sn=2b3232faebd0cbcc0b7f9ded01d9ce84&chksm=bece607489b9e9626d45f6dbaf25999899194cc43aa61a867249987b7efd355dd0b0d709a03c#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3-16
二维码:
-
点击上方
奉贤税务
关注我们
近期,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已开始,两篇重要推文请查收:
1.
2020年度本市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开始啦~注意事项看这里
2.
《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一本通》来啦!助你顺利完成今年汇缴!
今天,申税小微和大家一起关注以下知识点:企业发生的罚款和滞纳金该如何进行税前扣除?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罚金
是指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强制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主要适用于破坏经济秩序和其他谋取非法利益有联系的犯罪,以及少数较轻的犯罪。
没收财产
是指将犯罪人的财物、现金、债权等财产收归国家所有,以弥补因其犯罪造成的损失。
罚款
是行政处罚的一种,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没有违反刑法的规定,但违反了各行政法规的规定,行政执法部门依据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决定对行为人采取的一种行政处罚。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本质上都是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或行政性规定所造成的损失,不属于正常的经营性支出,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划重点:
企业应注意区分“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和经济罚款的区别
诸如经济合同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赔偿金、罚款等,属于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并且与生产经营相关,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税收滞纳金、加收利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税收滞纳金支出不得扣除。
税收滞纳金,是指纳税人没有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或扣缴义务人没有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情况下,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税款,额外按日加收的滞纳金,目的是为了保证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时履行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义务,实质上是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占用国家税款的一种补偿,不能在税前扣除。
2.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八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企业作出特别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按照规定加收利息,加收的利息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划重点:
企业应注意区分税收滞纳金和非税收滞纳金的区别
诸如商业合同逾期付款向客户支付的滞纳金等非税收滞纳金,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需注意:年度申报时,企业发生不可税前扣除的税收滞纳金、罚款等支出,通过填报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19行“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第20行“税收滞纳金、加收利息”的第1列“账载金额”、第3列“调增金额”进行纳税调增处理。
来源:上海税务
编发:奉贤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奉贤区税务局第四税务所
热点回顾
1.
【温馨提醒】2021年3月征期日历及提醒为您送上!
2
.
【温馨提醒】2020年度本市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开始啦~注意事项看这里——
3.
【汇算清缴】《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一本通》来啦!助你顺利完成今年汇缴!
4.
【一文盘点】这些税目易混淆,经营开票需记牢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广西
江苏
贵州
法律法规
财税大数据
江西
山东
浙江
宁夏
山西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