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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 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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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面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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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专票进一步简化发票票面样式,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将“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次名称简化为“项目名称”,取消了原“销售方:(章)”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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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方式
| 电子邮箱等方式交付电子专票,还可从税务部门提供的免费渠道重新下载电子专票,防范发票丢失和损毁风险
| 上门取票、专业配送、就近取票均可领取纸质专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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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
失
处
理
方
式
| 受票方如丢失或损毁已开具的电子专票,可以根据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等信息,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通过后,下载电子专票。如不掌握相关信息,也可以向开票方重新索取原电子专票
| 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关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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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章使用
| 用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纳税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电子专票并验证电子签名的有效性
|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开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性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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