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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树节| 这里有棵环保绿树,等待您来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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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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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13 06:05: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广州税务
标题: 植树节| 这里有棵环保绿树,等待您来领取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xMzU0ODQ5Mw==&mid=2247518879&idx=2&sn=f78cd400d95cdae689569508ac25d086&chksm=f951433dce26ca2bea92ac063e454fadcc21703991ba1289e57db3c7f60d79d59a995fa8cc9c#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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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主体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

应税污染物
应税污染物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

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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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税依据
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一)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二)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三)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

  (四)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征收范围
每一排放口或者没有排放口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前三项污染物征收环境保护税。

  每一排放口的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本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区分第一类水污染物和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第一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五项征收环境保护税,对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三项征收环境保护税。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一)纳税人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计算;

  (二)纳税人未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监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监测数据计算;

  (三)因排放污染物种类多等原因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

  (四)不能按照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方法计算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抽样测算的方法核定计算。

应纳税额
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按照下列方法计算:

  当量数=排放量/当量值
(一)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具体适用税额;

  (二)应税水污染物的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具体适用税额;

  (三)应税固体废物的应纳税额=固体废物排放量*具体适用税额;

  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处置量、综合利用量

  (四)应税噪声的应纳税额=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

申报征收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当日

  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

税收优惠
★ 暂予免征 ★
01
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02
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03
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
04
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
05
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


减税情形
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
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
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
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
不缴纳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
01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02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
编发:广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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