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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种分类】
现代世界各国一般都实行多税种的复合税制,每一种税都有其特征,按照不同的标准对税种进行科学的分类,有助于对税收进行分析和研究,为了不同的目的,可以采取不同的分类标准。常见的税种分类有以下几种:
(1)按课税对象的不同,分为商品和劳务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等几大类。
以课税对象为标准划分税种是最常见的税种分类方法。商品和劳务税是以在商品或劳务交易中取得的收入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类税,如增值税、消费税、销售税、关税等;所得税是以纳税人取得的纯收入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类税,如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资本利得税等;财产税是以纳税人所拥有财产的价值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类税,如不动产税、遗产税、赠与税等;行为税是以纳税人所发生的特定行为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类税,如印花税、养狗税等。商品和劳务税、所得税和财产税是世界各国通行的税类,其主要税种也大体相同。各国行为税类的税种五花八门,各具特色。有些国家还对纳税人开发自然资源的收入征收名称各异的资源税。需要指出的是,社会保障税的归类问题尚不明确。由于社会保障税的课税对象主要是工资薪金,所以一般将其归入所得税类。但是,这样的归类并不严格,因为对雇员或自营者课征部分的课税对象是工资薪金所得或经营所得,而对雇主课征部分的课税对象并非其所得额而是其支付的工资薪金额。除了课税对象的特殊性外,社会保障税在计征标准及其管理使用制度等方面也与所得税有很大不同,因此,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税种分类中,社会保障税是作为单独的一类税。
(2)按征税主体和税收收入归属的不同,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三大类。
由中央政府征收管理、支配和使用的税,统称为中央税或国税;由地方政府征收管理、支配和使用的税,统称为地方税;有些税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享的,称为共享税。
(3)按税收负担是否发生转嫁,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直接税是指税收负担不能转嫁,需由纳税人自己负担的一类税。一般认为所得税和财产税的税负难以转嫁,为直接税;间接税是指税收负担可以由纳税人转嫁给他人负担,纳税人只需履行缴纳义务,并不真正负担税款的一类税。一般认为商品和劳务税是转嫁给消费者负担的,为间接税。
(4)按计征标准的不同,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
从价税是指以征税对象的价值额为计税依据和征税标准的税,一般采用比例税率征收;从量税是指以征税对象的重量、件数、面积等数量为计税依据和征税标准的税,一般采用定额税率征收。在现代各国税制中,大多数税种都是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的,只有少数税种或税目,例如消费税的某些税目,实行从量定额征收。
除了上述几个主要的分类方法外,还有一些其他的税种分类方法,例如,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不同,分为价外税和价内税;按税收收入用途的不同,分为一般税和特定目的税;按税收收入形态的不同,分为实物税和货币税;按征税着眼点的不同,分为对人税和对物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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